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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5 13:44 浏览次数:

浙江省科技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省科技厅工作实际,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浙江省科技厅网站”(www.zjkjt.gov.cn)查询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省科技厅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19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851条、规范性文件9件、政策解读6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为385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

(二)主要内容

1. 加强“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一是梳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14〕8号)要求,经过“三报”“三审”多个回合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省科技厅行政权力清单》,清单分为保留本级行政权力事项4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8项)和审核转报事项42项。我厅于7月4日通过厅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省科技厅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

二是梳理公开部门责任清单。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0号)要求,我厅对厅主要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最终形成《省科技厅责任清单》,包括主要职责13大类、具体工作事项86项,以及与相关省级部门存在职责交叉的重要工作事项2项、对外公共服务事项22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20项。责任清单已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

三是高质量完成政务服务网建设。按照省府办、省编委办的统一部署,改造提升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在线申请、审批等功能,使我厅的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了无缝对接。开展政务服务网科技厅子站点建设,完成了内容核对、服务整合、个性化配置等,并于10月份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我厅共计101个行政权力事项信息(根据权力清单中86项行政权力拆分后得到)已全部进入政务服务网。在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绩效考评中,我厅在“服务进驻率”“服务整合度”和“查询便捷度”三项考核指标中均达到100%;在“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对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指导和审核工作”及“一站式网上审批接入工作”等工作进展考核中均列全省前列。

2. 推进“科技云平台”建设,实现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公开

一是加快科技云平台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库、成果库、项目库、数据库等,建设科技业务全流程管理系统,打造互联互通、集约共享、智能协同的科技云服务平台。自2014年3月底正式启动建设以来,目前各系统已初步建成运行并不断完善中,目前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科研资源、高新技术企业等已实现“一张网”的云发布、云查询等。

二是加快科研项目管理公开。研究制订并发布了《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立项过程的公开,明确要求项目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和项目拟立项等环节,均须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所有项目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示,全年共评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9664项,公示验收项目2062项。规范项目结题验收信息公开,加大逾期项目清理力度,并定期公开清理结果。

三是加强科技经费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内外网发布、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科研经费使用情况。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已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

四是加快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和科技报告制度。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立运行12年以来,成为科技成果、技术发布、交易、转化的重要平台,被誉为科技界的“淘宝网”。截至今年10月已累计发布技术难题近7万项、科技成果 15.6万项,成交并签约项目3.2万项、金额 295亿元,在线企业近10万家,高校、科研机构3万多家,中介机构1万家,网站访问人数近1300万人次,已成为全国访问量最大的技术市场。在全国率先将科技报告系统与网上技术市场对接并同步运行,首批近2000项国家级、省级项目将登台亮相,为企业从源头寻找技术、寻找项目,提供了又一个平台。李强省长在考察科技大市场开业时充分肯定了此项工作。

3. 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热点舆情。全年共解答省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和监督投诉等互动交流信件178件,其中监督投诉类29件;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传真申请1件,全部做了认真的书面答复。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部门精准服务,结合“百局**万企”“五帮一化”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在厅门户网站新开辟《浙江省企业难题征集》《五帮一化政策问答》等专栏,及时发布最新创新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难题。

(三)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省科技厅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省科技厅政府信息,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发展规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科技奖励等十个方面,同时在专栏下方设有“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箱”等专门栏目。

2.公共查阅点。省科技厅专门在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场所配备了电子计算机、资料索取栏、打印复印设备等服务设施,制定并公开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3.其他形式。加强微博、微信、微报“三微”建设,注重利用新媒体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增强与民众互动交流,充分发挥其作为加强科技宣传、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实现政府信息交互共享的新平台的作用。截至目前,“创新浙江”新浪、腾讯微博共发4242条;“创新浙江”微信共推送338期,每期4篇信息;手机微报共推送157条。同时,今年6月正式开通了科技“微门户”,按照服务零距离、点对点的方式,为企业和服务对象第一时间送去“指尖上的服务”。另外,我厅还通过《浙江省科技统计年鉴》《浙江省科技进步报告》《浙江科技统计数据》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的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数据,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用户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省科技厅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传真申请1件。我厅已按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答复了申请人。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件公开申请中,其中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内容,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内容,1件我厅作出了“同意公开”的答复并及时公开了有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时,我厅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4年,浙江省科技厅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对照全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厅基本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深入解读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建设仍有待进一步探索等。

2015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根据政务服务网建设的计划和任务,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等其他八类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系统建设及新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并结合科技云服务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充实政务服务网的服务内容,同时进一步强化运维保障等工作。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证信息安全。落实好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科技网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科技网安全服务方案》等安全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安全等级化保护工作,提升我厅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总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报刊、科技网站和“三微”新媒体等厅属(管)媒体的管理和建设,使其成为科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建设好“创新浙江”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微报等“三微”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三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回应以及预警应急等机制,加强对网络的有效监管,确保规范运行。建立舆情监测机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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