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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4278
发文日期: 2020-06-18 生效日期: 2019-02-1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科技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计划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2019-01-08 10:07 浏览次数:

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管理,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81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计划管理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条。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明确计划重点支持方向和范围、遴选标准和程序、支持方式和标准、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等,特制定本细则、以及本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重点支持方向和范围。明确了计划支持的四个方面内容,包括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第三章,项目遴选程序。明确了项目遴选程序,按照项目初选、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及编报三年滚动规划的程序。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业务流程图

第四章,支持方式和标准。本计划支持方式和标准按照《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通过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方式,对不同的项目类型给予支持。

第五章,监管与绩效评价。明确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审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建立健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资金管理使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2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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