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核定2020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
调查名录清单的通知
浙科发规〔2020〕5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在浙省、部属科研院所:
为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2020年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年度调查实行名录库管理,并按照名录库进行统计调查。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对所属单位名录信息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内容
1.核定已有调查单位基本信息。请通过“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确保信息准确。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识别信息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和区划以及联系方式等;属性信息是指单位从事行业、机构类别、学科等。
2.补充新增调查单位信息。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科技部对新增机构纳统要求,补充新增的科技统计调查单位。同时要与当地统计部门进行新增单位的行业核定,确保其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非企业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9日-27日,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组织名录库核定和增补工作。
2020年10月28日-31日,全省审核并上报到国家。
1.其他事项
2020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将严格依照名录库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期间名录库将不做变更调整。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名录信息核定工作。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将本年度负责机构调查的人员姓名、电话等信息反馈到邮箱wangzl@zjinfo.gov.cn,并加入工作QQ群(科研院所群号:229066048;科技局群号:95621582)。
联系人:
省科技信息院统计所 王紫露,电话:0571-85112856;
省科技厅规划处 丁 泉,电话:0571-8705704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0年10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