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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376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zwfwmail.do?method=Requestion&xjlb=1&webId=1)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自收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电话:0571-8705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