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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18 09:48 浏览次数:

11月16日,省科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4部法律法规。厅党组书记何杏仁主持会议,厅长高鹰忠,厅领导宋志恒、曹新安、孟小军、吴卿、叶翠萍、厉勇,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吕继进,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科技厅法律顾问、浙江大学教授翁国民受邀作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科技创新的回应”的专题辅导,系统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深远意义、基本框架和主要特色,并就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建议。

何杏仁强调,全省科技系统要充分认识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深刻理解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要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贯穿到科技创新工作全领域、各环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强力科技支撑。全省科技系统要切实扛起落实民法典的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何杏仁强调,要强化“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档案法》,压实档案工作管理责任,提升科技档案数字化水平,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要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科技部门“四抓”和“整体智治、唯实唯先”的现代政府要求,加快转变职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等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关于科技创新的要求落实落细,大力推进双倍增行动,深化“三服务”,不断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厅办公室、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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