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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11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议

发布日期: 2020- 06- 17 09: 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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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办建〔2020〕161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3号建议的答复

李建清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温3号建议《关于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分工,高度重视并加紧推进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加强农林领域技术成果推广。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着力开展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指导、培训示范活动。目前已建成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53个。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建立包括浙江大学、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在内的14家培训基地,2019年全省举办培训班93期,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993人以上。二是深化农林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导向,创新农业职称评审工作,推进农业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了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正高级职称评价条件,开展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020年2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社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省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0〕4号),明确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纳入农业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三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出台了《浙江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作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成果转化应用导向,除自然科学奖外的其他奖项,逐渐与论文级别、数量脱钩,更加注重成果的产业化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由于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的指标体系、功能导向,已经涵盖了提案中建议设立的“科技推广奖”,故不再单独设立。

下一步,我们积极采纳建议内容,重点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林技术成果推广体系。围绕粮油、蔬菜、水产养殖、中药材、林业等领域,实施2020年产业技术项目200项,通过“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推广应用模式,集成、熟化、推广一批适应我省农林发展的绿色高效技术;建设一批与区域试验站紧密结合的示范推广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推广。坚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全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4500名以上。依托科技大市场,加强农林领域技术供需对接,加速先进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到基层一线。二是进一步完善技术推广系列职称评审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定了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正高级职称评价条件,组织开展农业推广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研究制定《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畅通农业技术推广领域人才职称上升通道,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落实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要求,强化奖励评审的应用导向。贯彻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要求,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政策。省人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18号),事业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可不受结构比例等限制,由单位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和办法。与此同时,加强对各地指导督促,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当地事业单位工资稳步增长机制,针对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项目制定专项激励政策,为集聚基层科技推广人才提供基本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落地。

以上是具体办理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代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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