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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06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构筑“热带雨林”式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助力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0- 06- 19 15: 5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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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办提〔2020〕16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67号提案的答复

 

徐润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筑“热带雨林”式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助力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深刻分析了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进一步加快生命健康高地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经信厅和省卫健委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是我省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支撑。浙江省高度重视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提出打造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目标,近年来相关省级部门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应用示范、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的政策举措,为我省打造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创新高地打下扎实基础。2019年,正式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生命健康领域技术攻关、平台构建和创新产业培育作为重中之重。2019年,全省规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增幅高于面上工业2.1个百分点。实现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1616.3亿元、1538.8亿元和25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0%、7.2%和18.8%。赛诺菲(杭州)、华东医药等11家企业入选“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我省是全国入围企业数最多的省份之一;有8项医疗设备首台套产品列入2020年度省首台(套)产品,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1项。

一、构筑医药创新雨林系统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支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围绕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不同需求,以孵化器为基础,以企业孵化为核心,建设与科技企业需求相适应的“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链。目前,我省经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108家,其中国家级83家,分别给予100万元或200万元财政补助。共有省级备案众创空间469家,其中国家级163家,并将众创空间在创新创业的服务功能作为重要绩效评价内容,对每年绩效评价为优秀的众创空间,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发挥各类创新创业专业机构的作用,鼓励专业化众创空间自建孵化器和加速器,或与其他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延伸对毕业企业的孵化辅导,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创业辅导、专业孵化、企业加速器等全程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程孵化链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牵头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有重点地选择生命健康产业领域作为主要方向,提供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引导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聚焦主攻特色产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和孵化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省药监局将积极融入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势,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健全学科专业产业联动机制,校企联合举办“企业班”“产业班”;合作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关于“允许专家多点执业”的建议。2017年,我省修订出台了《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突出强化科技人员的奖励与激励力度,将科技成果奖励下限比例从50%提高到70%,即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职务科技成果的,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五年内,可以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用于奖励。我省近年出台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5号),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允许科研人员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

关于“要有支持创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鼓励承担风险和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促进知识共享的开放商业氛围”的建议。2018年,为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我省出台了科技新政50条,从6个方面提出了50条政策举措,针对性强、创新性强、操作性强,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为离岗创业创新解除后顾之忧、创造更多机会,“给出路、有退路”,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出台了《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可续签一次,两次离岗创业创新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创业创新期限内,双方保留人事关系。同时,全国人大正在开展专利法的修订工作,第四次修订草案将引入惩罚性赔偿条款,对恶意侵权,处以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

二、建立产业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

积极推动构建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2020年5月成立了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长担任主任,常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相关副省长担任副主任,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厅、财政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医保局、药监局等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制定了工作要点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政策。近期,围绕我省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突出问题,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重点发展领域、推动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发配套设施和平台建设、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和营造医药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

三、建设科技创新重大载体

我省围绕补齐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短板,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聚力生命健康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目前在生命健康领域已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家、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4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65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培育)10个,余杭生物医药、绍兴现代医药、台州现代医药等一批生物医药特色高新园区发展良好。

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大做强生命健康领域浙江省实验室等创新载体,争取布局若干个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引进共建一批在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速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2020年,支持浙江大学牵头建设系统医学与精准诊治浙江省实验室,支持西湖大学建设生物结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并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科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持续推进疫苗等生物制品检测、医疗器械检测评价等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长三角医药领域“互认互信、快审快通、联查联惩”机制,推进长三角医药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四、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技术创新是引领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省科技厅近年来逐年加大生命健康领域的前瞻性谋划,重点布局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向原料药、仿制药、创新药物全链攻关发展,医疗器械产业从中低端器械向高端医学影像装备、高性能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医用耗材、先进体外诊断试剂与设备、医用级可穿戴式设备、高端康复设备等医疗器械转型。支持企业着力突破一批关键瓶颈技术,涌现出了贝达药业盐酸埃克替尼、明峰PET/CT、启明心脏瓣膜、微泰胰岛素泵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产品。2019年度,进一步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共立项45项,投入省级财政经费1.66亿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以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为核心的生命健康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清单梳理工作,围绕“卡脖子”技术关键点组织实施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在2020年度布局9个专项55个专题的重点研发计划,涵盖创新药物、基因诊断、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前沿领域。特别是在“尖兵计划”“领雁计划”中注重源头创新,推进重大疾病诊疗、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脑机融合、IT/BT融合等领域攻关。同时,加快打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推进全球技术交易大市场、网上技术市场3.0、中国(浙江)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为生命健康重大项目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提供服务。举办科技成果拍卖活动,注重征集生命健康领域重大项目成果,推动在浙江转化落地。省卫健委将进一步建好中国(浙江)卫生健康卫生科技研发转化平台,加快推进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卫生科技研发与转化,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市场化公开运作,提供多样化的生物医药研发和转化服务。省药监局将组织“产业赋能年”活动,实施科创赋能、环境赋能、平台赋能、品牌赋能,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对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在医药产业园区布局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2020年,将实现6个以上创新药物、7个以上创新医疗器械和35个以上第三类医疗器械获批临床研究或投放市场。

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我省生命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社发处叶琳

联系电话:0571-8705640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0

 

附:1.关于构筑“热带雨林”式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助力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建议

2.省药监局会办意见

3.省经信厅会办意见

4.省卫健委会办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经信厅,省药监局,省卫健委,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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