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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07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出台对企业科研创新补助扶持政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0- 06- 24 10: 5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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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办建〔2020〕180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嘉14号建议的答复

杨卫东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嘉14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出台对企业科研创新补助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实施企业科研创新支持政策的主要进展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持续深化“亩产效益”的评价体系和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一)强化引导扶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一是完善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制。大力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创新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紧密结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省财政对企业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从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2019年度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项目229项,资助经费5.8亿元,占总经费比例达56.2%,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比例达80%以上。二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税收政策。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帮助企业便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委托高校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企业通过购买专利、非专利技术,受让高校基础研究成果的,其无形资产可按10年或者合同约定进行摊销。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减免企业所得税。三是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目前全省已在智慧医疗操作系统软件、云工程与云服务、机器人等产业领域建设了251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财政累计资助15.1亿元,带动企业科技投入90多亿元,用于技术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帮助中小企业降低创新成本。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截至2020年6月,创新资源地图共集聚创新载体13764家,整合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1000余台(价值超110亿元),整合率比上年提高10%。累计创新券发放额达45亿元,使用额达29.1亿元,超过29000家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各类科技服务13.1万次,有效降低中小微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本,增加产学研合作的“粘性”。

(二)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着力完善指标体系。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将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分别制定实施规上服务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高新区和开发区的亩均效益评价办法,突出行业特点和平台特色,分领域设置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指标。二是着力推进分类评价。充分发挥县(市、区)深化改革的主体作用,要求各县(市、区)选择优势特色行业和重点产业平台开展分类分业评价,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出口退税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单独开展评价,在精准评价上下功夫。2019年全省已有47个县(市、区)选择分行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

(三)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深化全球精准合作。深入实施全球科技精准合作行动,深化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政府间务实合作关系,加快推进海外创新孵化中心、企业海外研发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际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对外开放水平与合作实效。二是强化产业创新服务。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特别是去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现场推进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领办〔2020〕3号),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已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57家,其中省级106家。三是加快建设全省科技大市场。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谋划建设“全球技术交易大市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已形成由1个省级中心、11个市级市场、94个县级分市场和高新园区分市场、29个专业市场组成的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累计发布技术难题9.43万项、科技成果24.04万项,成交并签约项目4.6万项,成交金额521.95亿元。四是设立省创新引领基金和整合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运营省创新引领基金,充分发挥省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培育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目前,已批复第一批子基金公司9家、总规模27亿元,其中省财政认缴金额5.7亿元。整合设立年规模5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等。

二、落实建议的主要举措

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实际工作,并综合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的会办意见,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在全面执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国家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或参与“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科研攻关计划。梳理关键核心技术和进口替代应急攻关项目清单,开展应急攻关,帮扶企业应对进口技术的断供风险,做好稳企业主体和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任务。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设立科研创新载体,建立专业领域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人才、技术、信息等共享共用。对经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根据“科技新政”的规定,对企业新获批牵头承担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省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二是优化要素配置激励企业创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依据分类分业、公开公示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协调运用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用地、用能、排污以及创新要素、金融、财政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亩均评价A类企业的正向激励。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用好国家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等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三是加强科技金融的服务力度。支持银行探索打造实体化服务科技和创新型创业人才的专营机构,深入开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业务,为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培育科技型专业保险体系。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大创新引领基金投入,支持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加快省创新引领基金投资进度,目前第一批子基金已投资21个科技项目,第二批子基金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将进一步加快基金决策和后续投资进度。建议中提出的“设立民营企业债券发融资发展基金并给予一定比例贴息”等意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可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个性化支持政策。

四是提升“三服务”工作成效。深化“三服务”、“双百”专项行动和全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巡讲,成立了由厅局长领衔的服务小组对口服务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及相关企业、人才、项目,指导综合体梳理服务企业清单、提供服务清单、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清单、相关企业发展需求清单等4张清单,为基层一线和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切实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以上是我厅综合省财政厅、省经信厅意见后提出的办理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法规处  王少新

联系电话:(0571)87051064

传    真:(0571)87051064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4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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