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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045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推进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 2020- 06- 24 09: 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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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办提〔2020〕186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结合当前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的工作背景、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提升科创投入强度、共建共享科研平台、建立定期协调机制等方面对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积极吸纳提案建议内容,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高能级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浙江省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G60科创走廊(浙江段)规划》,明确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后续将在国家长三角办的牵头协调下,协同沪苏睆进一步完善并出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以G60科创走廊为主阵地,加快构建长三角高质量协同创新先行区。二是建立专班机制。成立全省高能级创新平台工作专班,将推动科创走廊及国家自创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纳入专班重点工作内容。积极推动在科技部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下设浙江段专责小组,实行沿线地市的轮值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共建共享的创新平台体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科创走廊建设推动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发展。三是构建协同网络。坚持以内联外合带动区域共赢,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对接上海,加强六市分工合作,推动跨省市、多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产业协同、设施对接和制度融合,打造共建共享、高效互动、错位发展的科技创新网络。

二、更高层面打造重大科创平台

一是推动平台共建共享。以全球视角和超前眼光,优化重大科创平台部署,梳理大走廊沿线重大科学设施、科研中心和研发转化平台,谋划并聚力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引导合作共建、整合提升,推动大走廊乃至长三角区域国家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共建共享。二是抓好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室装置建设,积极谋划创建国家大科学装置、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等高能级创新载体。三是推进高校院所建设。强化高校的科创引领作用,联动沿线重点高等院校,通过育强本地院校、引进大院名校等途径,打造若干具备国际水平的科创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顶级科研机构。四是提升联合攻关能力。落实长三角“三级运作”机制,推动科技专题组有效合作,推动科技创新领域跨区域重大事项合作。紧盯疫情过后国家重大项目窗口期,继续做好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对接争取工作,进一步提升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创新创造能力和活力。

三、更深层次促进高新产业升级

一是加快构筑高新产业带。瞄准全球高新产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立足G60科创大走廊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精准聚焦、链式拓展、协同发展,构筑以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命科学、新能源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带。二是构建差异化产业格局。明确沿线主导产业导向,研究其他相关产业的支撑和引导,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区位特点,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重点在新材料、新能源、智能智造等方面,明确分工合作与融合应用创新,构建“一廊六平台、主副双支点”产业空间格局。三是积极谋划一批未来产业。通过研究技术前沿、行业热点、国际前端方向,在成长性要素统筹上作出总体预判和部署,为大走廊产业空间链式拓展、经济动能转换奠定基础。

四、更大合力优化协同创新生态。一是做好先行示范。以协同创新生态体系为目标,加速规划政策对接、要素市场一体、业务系统互联、数据资源共享、金融服务提升,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上先行示范,合力打造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示范区。二是强化政策供给。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协力优化创新政策环境,积极对接长三角尤其是上海的科创政策,最大程度谋求多元政策全覆盖。深化创新改革试验,在研发和人才“飞地”发展上,强化同城待遇支撑。三是优化科技服务体系。共建大走廊科创资源开放共享市场平台,研究建设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建立全流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完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企业融资等创新生态要素,加快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五、更强投入保障创新要素供给。认真贯彻“科技新政”,紧扣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支持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聚焦重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2018—2020年,省财政合计安排29.01亿元,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同时,按照政府产业基金2.0版要求,组建总规模100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参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推动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在我省落地。二是加大重大科创平台投入。2018—2022年,省财政计划安排100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打造“互联网+”全球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其中2018—2019年已到位19亿元)。2015—2022年,省财政安排13亿元支持西湖大学打造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已到位4亿元);2018—2022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包括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3.95亿元);2016—2019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北斗七星”模式创新发展。三是注重加强科技金融合作。构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基金有机结合的科创金融体系,鼓励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畅通区际科技融资渠道,打造活跃的创投体系,研究共设大走廊专项基金,支持重大创新项目。设立G60走廊创新联合基金,加大对区域内关键性技术攻坚项目的支持力度。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打造长三角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南翼主引擎。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胡胜链

联系电话:0571-8705405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4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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