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县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月1日-7月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卢 原,电话:0571-87057030;传真:0571-87056759;电子邮箱:cyc.fgw@zj.gov.cn;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1号楼;邮编:310006。
省经信厅联系人:童红峰,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tonghf@zjjxw.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信厅);邮编:310007。
省科技厅联系人:吕品义,电话:0571- 87054109;传真:0571-87054023;电子邮箱:lpy@zjinfo.gov.cn;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省财政厅联系人:周 婧,电话:0571-87056557;传真:0571-87058410;电子邮箱:29542564@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附件:浙江省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