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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8-13 15: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二十周年总结会议和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十五周年总结表彰会有关精神,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重要窗口”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1日前反馈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 系 人:邵  晖

联系电话:0571-87055372(兼传真)

邮    箱:shaohui@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13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及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15周年总结表彰会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本遵循,以“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作为推动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一以贯之地传承科技特派员制度精髓,全面深入地深化创新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既要牢牢守住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与“魂”,又要生动展示我省科技特派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加快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继承发扬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农民、抱团联合、因地派人等方面的特点,进一步将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扎根基层、扎根群众、扎根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需求。到2025年,全省各类科技特派员每年深入基层的服务量达到30万人·天,建成四个“1+1”的个人、团队、法人和工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实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驻点、村村都有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格局。不断强化制度创新,推动市场在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激励中发挥更大作用,充分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在建设“重要窗口”的新征程中,为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积累更多的浙江经验。

二、突出供需契合,选派最强队伍

(一)强化市场化机制,精准响应服务需求。突出供需精准契合,依据群众需要、地方需要和产业需要,选派相适应的科技人员。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统一,理顺市场派、社会派、政府派的关系。坚持以满足乡村科技需求为宗旨,选派最优秀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坚持以服务特色主导产业为目标,选派最专业的团队科技特派员;坚持以支撑县域创新发展为导向,选派最综合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坚持以促进成果转移转化为愿景,选派最实用的工业科技特派员。

(二)树立全球化理念,充实科技人才供给。制定全省统一的科技特派员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急需人才面向全国、全球选派的工作机制,树立“立足浙江、服务全国、辐射一带一路”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大格局。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实现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全省域、全领域、全产业链覆盖,分别建立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和“需求库”,按照科技特派员岗位需求量的1.5倍以上建立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充分保障优势人才供给。

(三)提升数字化水平,实现精准双向对接。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科技大脑”建设为依托,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的数字化水平。省级部门加快构建科技特派员“掌上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构建面向科技特派员、企业和基层农户、各级政府三方主体,集人员选派、项目管理、绩效评估、成果发布、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服务云平台。让基层上平台自己选科技特派员,让科技特派员上平台自愿选择服务点。通过双向选择,实现精准对接和精准选派。

(四)拓展全领域化探索,启动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突出嫁接推广融合,探索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工业领域落地生根。聚焦企业技术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向企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选派一批工业科技特派员,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或提供技术难题解决方案,支持企业通过创新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体制机制,激发主体活力

(一)构建利益共同体,提升各方“获得感”。突出政策鼓励与市场激励相结合,让科技特派员名利双收。进一步厚植浙江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引导科技特派员依据《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携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动更多的科技特派员市场化机制和经验“浮出水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各地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让科技特派员付出越多、得到越多,成果越大、收益越大。

(二)鼓励技术攻关,发挥特派员科技创新优势。支持优秀特派员针对农业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战略产品、地方产业发展等需求,以重大技术发明和科学发现为目标,突破农业科技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创制农业重大科技装备和产品,将适用的、先进的、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生产提质增效注入新的活力。

(三)建立培训制度,增强多方管服能力。建立科技特派员培训制度与培训体系,开展系统专业的培训,提升各级科技部门、派出单位和入驻单位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强化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意识,提升科技特派员的专业水平。通过培训机制的长效运行,使科技特派员工作各方主体得到能力提升和价值实现。

四、集聚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成效

(一)构建“1+1”服务体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落实“两进两回”长效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充分流动。以进村入企联主体为目标,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重心下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协同推进”的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服务体系,完善“1人+1乡”的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1队+1业”的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1家+1县”的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1企+1策”柔性派驻的工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每年省市县联合派遣个人科技特派员3000人以上,乡村和工业团队科技特派员各300个以上,法人科技特派员30家以上。

(二)创新协同机制,实现全链条式服务。建立健全以学科互补为特色的派出单位之间的协同、以地域相近为特色的特派员之间的协同和以专业互补为特色的县(市、区)入驻特派员之间的协同等三种协同机制。通过专业互补,强化资源整合,实现科技特派员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动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研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新格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方位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需要适当扩大省级财政支持的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提高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标准,引导市县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鼓励企业投入资金与科技特派员进行深度合作。引导省创新引领基金等各类产业基金优先投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在继续保持省科技特派员项目10万元/人·年的基础上,研究设立更多渠道,优先支持优秀科技特派员个人、团队和法人牵头主持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尤其是支持优秀科技特派员申报承担省外对口帮扶项目,参与省外精准帮扶工作。

五、突出力量整合,加强政策保障

(一)优化管理架构,提升科技特派员治理效能。突出力量整合,形成齐抓共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格局。在省科技领导小组框架下,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构建“全省一盘棋、市级抓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纵向管理架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抓手,通盘考虑、一体谋划、联动推进。要加强省市县乡村各级责任主体任务落实,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考评机制。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和县(市、区)科技局、派出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通报相关上级部门。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评价属地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评价结果在科技特派员评优、选任和经费分配等工作中予以运用。

(二)聚焦经费用途,靶向发力科技帮扶。用好用活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规范使用和管理,明确专项经费使用原则和适用范围,切实增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率,保证经费开支聚焦科技帮扶主业,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引导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活动中树立起绩效意识。

(三)强化政策保障,营造良好生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称评聘过程中贯彻落实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国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省级突出贡献(功勋)科技特派员视同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的相关政策。加强优秀科技特派员褒扬激励工作,激发内生动力,激励科技特派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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