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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14:19 浏览次数:

浙科发外〔2020〕4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高新区管委会: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0年11月11-15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主会场)举行(总体方案详见附件1)。经省政府批准,本届高交会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厅,联合组成浙江展团参加。为保证参展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本届高交会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我省将积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科技重点发展方向,聚焦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组织一批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及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创新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并积极组织疫情防控科技成果和疫情催生的新业态参展,如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在线医疗、远程诊断等。

1.项目推荐:本次展会拟推荐20个左右项目参展。由各设区市科技、商务和经信部门牵头组织本市参展项目的推荐工作(每市限报3个项目)。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省级部门进行遴选,选择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企业和项目参展。

2.展览形式:采取统一布展、整体特装的形式。参展项目以实物、视频、图片和文字为主,重点突出实物展示和演示。

(二)参加大会科技交流、人才招引活动

在高交会期间,请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参观展会和参加论坛及大会举办的各项科技对接交流活动。在参观学习的同时,做好招引项目、企业、人才团队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事项

(一)请各市科技局将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9月22日前报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请各市科技局将拟参会嘉宾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4日前报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许潘萍,电话:0571-87982213

邮  箱:jiaoliu@zjinfo.gov.cn


附件:1. 第二十二届高交会总体方案附件1.pdf

附件:2. 推荐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2.docx

附件:3. 第二十二届深圳高交会嘉宾证统计表附件3.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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