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科研院所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征集调研工作的通知
浙科函〔2020〕22号
各省级科研院所、设区市科技局,科研院所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浙委办发〔2020〕19号)要求和任务分工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科研院所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减负40条”落地见效,经研究,决定向全省科研院所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征集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调研方式
(一)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来信、调查问卷(二维码附后)等方式反映本单位或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形式主义问题。
(二)省级科研院所和设区市科技局应组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面向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广泛征集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省科技厅。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省级科研院所和设区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此次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工作,认真做好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征集,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力求客观准确地把科研院所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反映上来,并鼓励提出相应解决建议和办法。
(一)请各省级科研院所、设区市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将归纳好的征集问题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
(二)请各省级科研院所、设区市科技局认真梳理本单位或本地区科研院所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于9月30日前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报省科技厅。
如科研人员未反映问题,或经认真梳理后认为本单位或本地区科研院所不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可直接告知,无需报送材料。
联系人:江佳妮 0571-85212166,李 易 0571-87054042
电子邮箱:jcc@zjinfo.gov.cn,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厅基础处。
附件: 征集问题汇总表附件.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0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