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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4 15:4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科技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动员,以思想认识提升为先导。厅党组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3月27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车俊书记在听取十四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16日,召开厅党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厅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全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巡视成果运用好、巩固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清单管理落实整改。厅党组在巡视意见反馈第二天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厅长和厅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规划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处室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6方面21个问题,确定了73项具体整改举措,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强化跟踪督查,实行双周督查工作机制,对照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逐一听取牵头副厅长和各处室(局)、厅属单位整改推进情况,多次研究讨论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厅长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巡视整改重点工作落实。各位厅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分析,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各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都把巡视整改作为第一任务,亲自办理落实。巡视整改期间,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整改情况督查汇报会等会议12次,研究、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4月2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截至目前,巡视反馈6方面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免职)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人。制(修)定制度或文件49项。全额清退违规发放劳保用品现金合计14.92万元。追缴退回项目财政专项资金359.88万元、按规定办理留存地方经费40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建立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清单、贯彻落实成效清单、存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四张清单”。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摘编》,制定《省科技厅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处级干部理论培训计划》,上半年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对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强省建设的有效举措,配合省委政研室研究制订《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科学编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二)加快“四抓”职能转变。制定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宏观管理、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科技战略研究,今年以来共完成科技决策研究报告34篇,其中9篇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坚决克服科技项目管理“碎片化”现象,围绕实施“尖兵、尖峰、领雁、领航”计划,将80%左右的资源配置到“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季度分析制度和重要指标通报、重点工作交流、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县联动协同。建立月度创新评价指数,每月进行发布。

(三)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计划”,会同省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研发经费指标通报制度和研发投入与项目限额推荐挂钩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健全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梯次培育机制。成立科创大走廊建设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四廊两区一带”建设。全面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成效评估。

二、关于“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参与《长三角区域科创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制订《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履行长三角科技合作轮值省职责,牵头制定《长三角地区创新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在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组织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了长三角地区近年来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585项,其中浙江165项,居一市三省首位。首次举办科技成果联合竞价(拍卖)会,一市三省共同签署了《共同创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框架协议》。研究提出支持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创新发展系列政策,全力支持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打造长三角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浙江段)专班建设,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协调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定期开展对接协调工作,加强区域创新合作。

(二)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进口替代工作专班,加强技术分析研判,持续迭代完善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急用先行”优先部署技术和前沿技术“三张清单”,做好对应项目指南编制凝练工作。编制相关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数字经济前沿技术研究。梳理医药生物、工业生物、农林业生物等领域技术清单,组织实施好生命健康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择优委托项目管理“赛马”机制,坚持“谁能干、让谁干”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研究制订《“科技新政”督查整改提升行动方案》,针对9个突出问题,提出19条整改提升举措。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技统计快报制度,编制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推进科技创新政策巡讲,网络受训人数达4000人次,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近2500家企业。组织开展全省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扎实推进“三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双百”专项行动深化“三服务”为打赢“两战”提供科技支撑的通知》,建立对口联系服务机制、问题协同办理机制、周通报推进机制,推动惠企助企政策落实落地。厅系统共开展“双百”专项行动解决实际问题177个,服务综合体22家,企业60余家。组建5支厅机关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党员服务先锋队,实施“一对一”联络机制,开展高效化、精准化、协同化的服务,共收集办理问题需求89个,为更好发挥科技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提供服务保障。印发《厅“三服务”工作评分规则》,定期开展排名通报和效果跟踪评价,目前已经收集上报优秀案例25篇。建立“三服务”小管家和联络员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共办结企业需求1144项,办结率97.9%。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月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期检查和验收管理的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拨付手续。深入开展省科技计划逾期未验收项目全面清查,将逾期未验收项目负责人纳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巡视反馈时尚未完成验收的9项逾期项目已全部完成清理处置。完成11项经费未退回科技计划项目的收缴处置工作,追缴或依规处置财政专项资金766.58万元。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顺畅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政分设运行机制。研究制订《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工作运行顺畅。

(二)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责协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上半年政治生态分析自查工作。强化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问责,对巡视反馈意见(含选人用人专项报告)中明确点到的6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提醒教育。研究制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内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完善全员廉政档案制度、廉政信息核查制度,定期对厅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开展“反腐倡廉无盲区”专项行动,组织各处室、厅属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智慧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科技项目、科技资金及科技奖励评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开展违规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烟票”专项整治,按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三)优化班子成员分工。针对厅领导分工不够均衡、资金密集与资源富集的处室和单位相对集中等问题,对厅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厅领导分管处室和单位职能的关联协同,解决了分管分工倚轻倚重、关联性不强的问题。

四、关于“科技项目管理不够严,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深化完善奖励配套制度及内控机制,加强对奖励评审过程监督,及时处置异议、信访,对提名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检查,完善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内控制度,强化分办督办、紧盯重点事项,确保每件信访案件及时办结。2020年已累计收到信访件35件,办结率100%。制定印发《省重点研发计划择优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细则》《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细化完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流程。制定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快完善科技专家库建设。对未及时有效处理科技奖励信访举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对201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造假单位严肃处理,撤销其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该项目主要完成人三年内不得推荐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过程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审核把关,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研究制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内部审计制度》《浙江省科技活动监督实施暂行办法》《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活动绩效评价(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科技监督工作实施相关制度细则,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对个别青山湖科技城载体项目承担单位违规挪用出借项目资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

(三)推进创新孵化项目建设运营。成立青山湖科技城创新孵化与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整改处置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孵化基地竣工结算。按照“出售一批、出租一批、自营一批”的思路,开展房屋出租出售相关工作,规划构建孵化基地运营发展模式,提升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入驻率。目前已租出面积共计21218.18平方米(占可出租面积的42%),与相关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面积为 1522 ㎡,并与相关意向单位对接整体运营及购买事宜,提升创新孵化项目效益。

(四)积极有效处置遗留逾期项目。研究制定《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对项目执行违约行为,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按照科研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加快推进“智慧监督”系统建设,完善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预警功能,加强对项目过程管理的监督。对巡视反馈时尚未完成验收的9项省级科技计划逾期项目全部完成清理处置。有效推进青山湖科技城逾期未验收项目处置,15个项目全部处置完毕,共收回财政资金1400万元。加强与临安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沟通,指导临安区落实好属地管理服务,推动共建载体更好建设发展。

(五)完成结余经费收缴处置。完成11项经费未退回科技计划项目的收缴处置工作,追缴或依规处置财政专项资金766.58万元。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月报制度,每月提出逾期项目及经费收缴清单、验收安排建议,定期向各业务处室及归口管理部门反馈经费收缴不到位项目信息。加强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专项监督,督促业务处室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期检查和验收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五、关于“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审核监督。2017年至今,厅管干部再未出现个人事项瞒报情况。针对巡视反馈的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问题,厅党组书记会同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宣传教育,编发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指南》《案例选编》等材料,督促干部学习相关规定,强化填报指导。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要求,对个人事项报告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对有信息不全不准或错填漏填的及时指正。

(二)清查处置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住房。省高企协会清退所借用的原科技开发中心办公室。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对违规占用的5处房产完成核查处置工作,该5处面积合计303.23平方米房产产权明确属于省科技厅国有资产,结束房产“违规占用”状态。认真开展举一反三,针对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住房和干部职工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住房等问题,组织厅属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加强干部违规借款教育监督。2015年厅党组已对厅机关一名违规借款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及纪律处分。针对违规借贷的几种情况,2018年组织开展厅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借贷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强化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将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警示教育案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全面清退处理违规发放福利。评估中心(原科技开发中心)、项目中心(原生产力促进中心)对违规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全额清退,共清退现金合计149183.92元。对两单位原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厅属单位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规范各类福利发放项目和标准执行、审核与把关。制订《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6家厅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点开展职工福利费、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

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制度建设,制订印发《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细则》(2020年版),明确厅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免事项由党组织会议审议决定。指导厅属单位修订完善工作议事规则,要求重大事项经由党组织研究,进一步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修订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相关内容,严格履行干部选人相关程序。

(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指导厅属单位完善工作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经由党组织研究。组织厅机关、厅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厅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会前审核制度,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监督。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智慧党建系统上增加党建工作台账功能,组织厅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台账自查,对厅系统党组织台账统一进行电子化存档,厅机关12个支部、厅属单位6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党建台账电子化。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对党建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建基础制度,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备案,巡视整改期间对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督查10余次,推动基层组织生活严肃化、规范化。

下一步,省科技厅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自觉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三个地”的责任担当,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深化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科技创新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完成整改的问题,严防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制修订出台的各项制度,坚持落实到位,确保发挥实效;对持续深化、长期推进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实做细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优化项目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

三是注重工作结合,深化整改成果应用。以巡视整改为重大契机和强大推力,深入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不断强化“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坚持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视整改与谋划推进科技强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6409;邮政信箱: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zhangyh@zjinfo.gov.cn

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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