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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参加2020年浙吉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17:58 浏览次数:

浙科发外〔2020〕4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浙吉两省对口合作有关精神,落实浙吉两省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加强浙吉两地科技创新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精准对接,实现南北联动、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目标,按照《2020年吉林省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方案》(附件1),拟于9月16日—17日在吉林省珲春市红菊国际大厦,共同举办2020年吉林省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签约项目代表。

2.除宁波外,各设区市选派5名代表参会,由负责各市浙吉科技合作相关负责人及有投资意向企业代表组成。

3.宁波市选派20名代表参会,由负责对口延边扶贫协作、科技合作相关负责人,重点推介项目负责人及有投资意向企业代表组成。

4. 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推介项目负责人,孵化器协会、省创业投资协会有投资意向的会员单位代表。

二、相关要求

1.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认真组织参会单位筛选,于9月11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送至邮箱jiaoliu@zjinfo.gov.cn,并电话确认。

2.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用自理,会议期间会务组统一安排会议用餐。

3. 交通路线建议选择乘飞机到长春(再乘高铁到珲春)或延吉(再乘高铁或巴士到珲春)作为中转站,切实加强疫情防护和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浙江省科技人才交流与服务中心

许潘萍,电话:0571-87982213

2. 浙江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王  力,电话:0571-87054863

3. 吉林省延边州科技局

联系人:刘志明,电话:13904480858

 

附件:1.2020年吉浙两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方案

附件:2.参会回执附件2.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9日

附件1

 

2020年吉浙两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吉林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吉浙两省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加强吉浙两地科技创新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精准对接,推动两省在海洋经济、现代农业、医药大健康、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实现南北联动、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目标,吉林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将联合延边州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0年吉林省 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现将大会方案拟订如下:

一、会议名称

2020年吉林省 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

二、会议主题

创新 合作 发展 共赢

三、时间、地点

时    间:9月16日(周三)-9月17日(周四)。

会议地点:吉林省珲春市红菊国际大厦“红菊多功能商务中心”。

住宿地点:吉林省珲春市民族花园国际酒店、吉林省珲春市红菊国际大厦。

四、参会人员

吉林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代表;延边州人民政府、珲春市人民政府代表;两省各地区科技系统代表;两省高校院所、企业、科技金融机构代表等,会议规模200人左右。

五、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延

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延边州科学技术局、珲春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

六、会议内容

1. 重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经两省科技厅筛选推荐,共有涉及两地的10余个重点科技合作项目签约。

2. 高端论坛:拟邀请院士、企业高管就各自领域的科学研究或产业发展做主旨演讲。

3. 项目推介:拟筛选出两省10个成熟项目进行路演,400个项目进行展示。

4. 现场考察: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东西部合作新农村建设等。

七、会议日程

9月16日(周三)吉林省珲春市红菊国际大厦“红菊

国际会议中心”

(一)     领导致辞(9:00-9:20)

1. 延边州政府领导致辞;

2. 珲春市领导致辞;

3. 浙江省科技厅领导致辞;

4. 吉林省科技厅领导致辞。

(二)签约仪式(9:20-9:35)

(三)高端论坛(9:35-11:50)

1. 海洋经济发展与展望(李家彪,中国工程院院士,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所长,45分钟);

2. 现代农业(李玉,中国工程院院士,45分钟);

3. 电子商务与创新创业(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45分钟)。

(四)项目推介(13:30-15:35)

1. 浙江方面5个项目(60分钟);

2. 吉林方面5个项目(65分钟)。

(五)珲春市板块(15:35-17:00)

9月17日(周四)

(六)优势资源、海洋经济示范区考察、对接(8:30-11:30)

1. 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2. 人参养殖基地、参茸深加工企业;

3. 东西部合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七)9月17日(周四)下午返程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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