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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0年新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 16:21 浏览次数:

浙科发高〔2021〕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精神,在各设区市科技局考察、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复核及结果公示,“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720家单位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条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的指导,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附件:2020年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附件.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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