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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3部门
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16:47 浏览次数:

各市科技局(委)、省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将共同举办2021年浙江省科技(科普)活动周。请各市科技局(委)、党委宣传部、科协及相关单位也相应开展科技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1年5月22—28日

(二)主题

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这个特殊节点上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认真学习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学史明理增信、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沿着党的指引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 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让大中小学生树立尊崇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激发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4. 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二、组织活动形式

(一)启动式

浙江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将安排在杭州钱江新城。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

(二)各市地方重点活动

各市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为做好全省科技活动周总结工作,请各地各部门6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外专局 钟逸  电话:0571-87051077

屠苏  电话:0571-87054061

邮  箱:750140785@qq.com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  编:310006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王兆峰

电  话:13805721301

省科协联系人:吴华阳

电  话:1866800129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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