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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09:46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各科研院所,厅机关各处室、外专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全省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安全生产事关“重要窗口”成色。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全省科技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省科技系统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管理人,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发展和工作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推动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高新区管委会要压实园区企业主体责任,服务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三、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树牢“预防优先”理念,迅速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高新园区要对辖区企业特别是从事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研发生产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要重点检查试验设备、科研仪器、危险化学品和试剂等的使用制度是否完善、存放地点是否科学、使用程序是否规范、人员责任是否落实等;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动物饲育、使用、运输、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各单位要迅速对各办公楼、实验楼、停车场等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器材合格、人员到位、制度健全。要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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