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620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完善人才招引体系,夯实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基石

发布日期: 2021- 08- 05 11: 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1〕214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卢彩柳委员:

您和华小洋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0号提案《完善人才招引体系,夯实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基石》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人才招引、人才培养和人才服务工作,2019年全省11个市全部实现人才净流入,杭州、宁波中高端人才净流入率分别居全国第1、2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科技人才总量约为420万人。我省科技人才工作中,特别重视对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和人才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广大的中小微企业集聚科技人才。

一、关于完善人才招引体系,拓展招聘资源平台的建议

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牵头编制了《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省科技厅编制了《浙江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全球人才蓄水池。一是注重发挥重大科技人才工程的高端引领作用。聚焦重大战略,紧盯国际前沿,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投入撬动作用,大力实施“人才新政”和“科技新政”,把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有力地推动了海内外科技人才的引进工作。二是注重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面向经济主战场加大对民营企业引才引智扶持力度,激活企业主体引才内生动力,积极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如我省首创的海外工程师计划,坚持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的原则,自2017年起实施范围扩大至面向全省所有企业,凡是企业招引年薪50万以上“高精尖缺”的海外工程师,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省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将资助用人单位10万元。三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国际人才资源作用。坚持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一起抓,加强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国际人才有效供给渠道,发挥市场机制在国际人才引进中的作用,鼓励各地实施引进外国人才奖补、猎聘费等政策,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配置国际人才资源新格局,形成了鲜明的浙江特色。四是探索建立“揭榜挂帅”人才使用机制。去年3月份以来,我省探索建立“揭榜挂帅”的人才使用机制,不拘一格用人才,激励广大科技人才在科研攻关中大显身手、施展才华。“揭榜挂帅”为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打开了一条“柔性引才”渠道。比如,今飞凯达轮毂公司发布“智能机器人自动化设计及制造技术”攻关榜单,短短半个月就吸引了哈工大等11所国内高校科研团队前来对接,扭转了企业“大海捞针”求才的不利局面。

二、关于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完善人才认定标准的建议

一是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省委组织部牵头,以人才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梳理人才引进落户、项目申报、资金申领、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交通出行、金融信贷、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事项,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办理事项目录。同时,省委人才办牵头编制了《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通过“浙才通”为人才绑定信息,赋予“人才码”,打通各类人才服务事项,连接各种应用场景,推动全省人才服务一体化发展。二是落实初创期科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有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所得税政策主要是公司制创投企业、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为落实好上述政策,税务部门建立初创科技型企业、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核查台账和辅导台账,逐户逐人开展辅导服务。对于科技型初创企业个人所得税部分减免的建议,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统一在国家层面,省级无制定权限,省税务局将积极调研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三是深化科技创新领域“三服务”。贯彻省委关于打造“三服务”2.0版要求,进一步做好对科技企业、科研人员的服务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精准服务、务求实效导向。依托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建立“自上而下”的惠企帮扶政策落地机制,形成及时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确保科技创新惠企政策为企所知、为企所用。四是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巡讲和工作宣传。省科技厅已连续多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巡讲培训活动,面向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宣讲科技创新政策,包括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申请与使用、创新券推广应用及实务、专利补助、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大力宣传“科技新政”“人才新政”,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宣传引进培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的做法和成效,推动各地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三、关于搭建人才培育与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的建议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省委组织部牵头建设了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和“浙才通”网上办理平台,通过“浙才通”平台绑定人才信息,自动生成体现人才层次的“人才码”,打通各类人才服务事项,可实现政策查询、人才服务、项目申报等功能“一网通办”。一是加快建设高能级平台,推动各类要素协同创新。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来浙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快集聚高层次研发人才和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创建省级创新联合体、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联合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二是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的学科、科研、人才优势,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各类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组建各类服务产业的“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平台,主动为地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高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将横向科研经费人均值作为我省高校分类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有力推动了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三是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围绕人才创新创业的全生命周期,加强服务集成、资源集成、功能集成,以组织部门牵头整合打通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积极引导金融、创投、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等方面服务机构入驻,完善成果展示、项目对接、交流研讨、培训研修等功能,积极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重要枢纽,实现设区市全覆盖。

下一步,我厅将以建设全球人才蓄水池为目标,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着力打造三大人才高峰,实施六大人才引培行动,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为主体、国内国际人才要素双循环为互补的人才发展新格局。

一要使人才政策更具竞争力。未来五年,我们将围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对标先进发达省市,出台更加精准优化、更加务实管用、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要使科创平台更具承载力。把顶尖高端人才吸引集聚到浙江来,需要持续加强平台建设,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把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作为吸引高端人才的“梧桐树”,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三要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更加聚焦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持续开展产业链紧缺人才梳理。联动举办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宁波人才科技周、星耀南湖·长三角精英峰会等重点引才活动。积极开展云招聘、云路演等线上引才活动。与海内外高校开展全方位就业合作,大规模开展大学生来浙实习活动,打造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支持体系,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浙创业就业。

四要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围绕“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协同和创新创造的生态链条,努力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进一步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打造“热带雨林式”的创新创业生态。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探索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人才的认定标准,研究出台职称评审“直通车”相关实施办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外国专家局黄明星

联系电话:0571-87054124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丽水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