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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64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充分发挥高能级平台在高新区科技赋能方面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 2021- 08- 06 16: 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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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1〕247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3号提案的答复

 

周云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03号提案《关于充分发挥高能级平台在高新区科技赋能方面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持续抓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全省50家高新区(其中国家高新区8家、省级高新区42家)已经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平台、集聚创新资源的核心区和创新创业的主阵地。2020年,全省高新区规上工业总产值3.11万亿元,占全省41.5%,同比增长6.3%;规上工业增加值6778亿元,占全省40.6%,同比增长7%。总体上,全省高新区以2%的土地,培育了全省近一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一半以上的上市企业,贡献了超过1/2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的规上工业增加值和近1/5的出口额,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针对您提出的4个方面建议,我厅前期主要抓了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科技创新。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企业导向”,引导高新区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020年,全省高新区研发投入共计1092亿元,占全省规上工业研发投入的53.7%,同比增长15.8%,带动全省面上增长7.3个百分点。同时,全省高新区累计拥有专利25.2万件,同比增长19.1%,其中发明专利4.2万件,同比增长29.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301家,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集聚效应显著。二是抓产业创新。大力推动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逐步提升。2020年,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251亿元,占全省52.7%,同比增长9.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累计1323亿元,占全省比重35.6%,同比增长18%,占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4.9%。主导产业做强做优,高新区工业总产值和出口交货值超过75%来自于三大科创高地。其中,数字经济工业总产值和出口交货值占比更是超过46%,成为高新区主导产业的领头羊。三是抓科技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基金、产业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介入、市场化运作,为广大科技企业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高新园区产业投资基金设立金额达到2365.4亿元,同比增长51.81%,园区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达到191.1亿元,同比增长56%。各高新区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如宁波高新区构建集“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银行、科技信贷风险池”于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生态圈。四是抓园区综合服务。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政策创新和供给,进一步提升园区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三生融合”,完善教育、医疗、金融等现代公共服务配套以及新基建、生态景观等基础设施。如杭州高新区以“智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旨,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园区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成为民政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地区。

下一步,我厅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落实,主要抓4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围绕“四张清单”,实施“双领双尖”计划,支持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前沿技术在关键产业领域的应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大院名校,支持布局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共性技术研究和转化平台,推进高水平科创平台与产业体系相互支撑。加强高新区内科技企业培育,推进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能力。

二、推动政府与市场高效互动。推动落实高新区所在地政府主体责任,规范高新区管理机构设置,强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在职能设定和岗位设置上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管理人员专业化素质。推动高新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支持独立的开发运营主体承担高新区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释放行政管理资源。支持杭州、宁波温州国家高新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政策先行先试。

三、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导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区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提高中长期融资占比。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完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帮助科技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高新区平台发行双创孵化债、小微企业债等,为区内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科创资本在项目培育中的关键作用。

四、推动生产与生活生态有机融合。推动高新区完善现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率先建设“未来社区”,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韧性智慧园区,走出一条城市功能融合互促、彰显科技新城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支持高新区按照产城互动、产城融合的原则,加快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人才居住、交通、医疗、教育、购物等各方面的需求,为人才提供一个能“安居乐业”的工作生活聚居场所,率先实现“三生融合”。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传  真:0571-87055402

邮    编:31000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温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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