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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64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在舟山建设野生大黄鱼种子渔场示范工程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 08- 06 16: 4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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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科提〔2021〕230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22号提案的答复

 

程继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2号提案《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在舟山建设野生大黄鱼种子渔场示范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野生大黄鱼资源和保护工作现状

1.东海野生大黄鱼资源现状。大黄鱼是东海“四大海产”之一,历史上浙江大黄鱼的渔获量曾高达16.8万吨,占全国大黄鱼渔获量的85.2%,其主要产卵场和索饵场位于舟山渔场等浙江沿岸海域。由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始对东海野生大黄鱼资源的过度捕捞,尤其是对舟山渔场、江外渔场、舟外渔场等大肆捕捞后,严重破坏了原有的野生资源补充,使东海野生大黄鱼资源处于严重衰退状态。20世纪70年代以后,大黄鱼群体数量急剧下降,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大黄鱼的渔获量仅为2000吨左右。2020年,浙江海洋捕捞产量256.9万吨中鱼类产量171.6万吨,而“四大海鱼”之首的大黄鱼产量仅为994吨,这也是近几年实施增殖放流、渔场保护、海洋牧场各项工程后的数量,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相差甚远,远远满足不了老百姓对水产品的需求。

2.恢复东海渔区大黄鱼资源的措施。一是开展大黄鱼苗种繁育与放流。1985年,大黄鱼人工繁育技术获得突破。我省于1997年开始大黄鱼的人工育苗及养殖,1998年开始进入产业化生产,现已成为我省海水养殖的主要鱼类品种。2020年我省大黄鱼海水养殖总产量达3.2万吨,繁育的大黄鱼苗种用于增殖放流。截至2019年,浙江海域放流大黄鱼苗种总量1亿尾以上。二是实施休渔制度。我国于1995年正式宣布对东黄海海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十多年来该制度得到了全面的贯彻执行,生态效益显著。主要表现为产卵群体、幼鱼群体得到了保护与养护,资源生物量有所提高。三是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率先开启以修复振兴浙江渔场为目标的“一打三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渔船“船证不符”整治、禁用渔具整治和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推动了渔场秩序好转,渔业资源出现恢复性增长。四是科技支撑东海渔业发展。早在“十二五”时期,省科技厅就着眼水产生物种质创制,组织实施了“浙江省水产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2016年起,将“渔场修复与海洋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列入《浙江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以来,通过组织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已安排9000余万元财政经费支持水产生物种质创新、健康智能化养殖、渔业资源重建等。“大黄鱼高产抗逆新品种培育”项目育成的大黄鱼新品种“东海1号”已由原农业部正式发布,并向全国推荐;浙江海洋大学牵头承担的“东海渔业资源重建智能装备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已在精准选定优质野生大黄鱼种群的基因技术、大黄鱼驯养技术、舟山海域大黄鱼全周年生活的越冬技术,以及大黄鱼海上驯养(养殖)智慧管控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为野生大黄鱼的资源重建修复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实施东海蓝色粮仓战略,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黄鱼等东海名产资源重建修复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我省现代渔业科技创新。围绕水产生物种质创制、资源重建、健康养殖、友好捕捞、绿色加工等重大科学问题和重大技术瓶颈,加强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支持,有力支撑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动海洋渔业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变。特别是继续加强对大黄鱼、小黄鱼、黄姑鱼等东海名产资源重建和修复方面的研究,为实现大黄鱼为代表的东海名产成规模、增产值、创效益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继续推进渔业资源养护。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全省共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00亿单位以上,其中在我省沿海增殖放流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海蜇、黑鲷等苗种80亿单位以上,使渔业资源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三是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等有关高校开展大黄鱼、小黄鱼、黄姑鱼等东海名产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以及细胞、基因保存等工作。同时,结合我省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恢复,围绕大黄鱼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探讨“野生大黄鱼种子渔场示范工程”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郝宇

联系电话:0571-87054039  传    真:0571-87055402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农业农村厅,舟山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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