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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02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15:42 浏览次数:

2021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科技政务信息公开,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科技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厅在省政府统一管理平台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1条,包括法规文件类68条、规划计划类21条、统计信息类4条、财政信息类19条、人事信息类44条、工作动态类1323条、其他类42条。“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056条,订阅数54163;“创新浙江”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1055条,关注量31801。承办两会建议提案272 件,其中主办63 件(省人大建议 31 件,省政协提案 32 件)、会办209 件(省人大建议71 件,省政协提案135 件,全国人大建议提案3件),比2020年增加6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厅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公民、法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我厅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相关流程与规定,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厅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栏目进行内容整合,将原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公开工作计划”“培训监督评估”三个子栏目进行了合并;增加了“党史教育”专题,增设了“网站年报”“办件统计”栏目,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条例》为工作指引,大力强化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建设,第一时间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网站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站内高级检索、查阅、下载等各项功能,提升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规范性,优化页面展示的美观度和便捷度。同时,积极利用“创新浙江”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强大宣传效能,打造好我厅对外宣传的金字招牌。

(五)监督保障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9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0

0

0

0

0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8

0

0

0

0

0

4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0

0

0

0

0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数字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科技政务信息管理。理顺政务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务信息产生、流转到保管全流程。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公开,重点抓好需求征集、指南公开、立项公示、验收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工作衔接机制,规范档案移交流程,进馆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到期鉴定后,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

二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结合省科技厅工作职能特点,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印发公布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举办培训会,确保涉企政策执行落地落实。进一步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三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对于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增强省科技厅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四是积极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依托“科技大脑”等数字化治理平台,整理、分析各类政务数据,及时公开各类工作成果,收集公众意见反馈和满意度评价,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级维护、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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