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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获省共富办五星评价

发布日期:2022-08-03 15:23 浏览次数:

激励争先创优,打造硬核成果。近日,浙江省共富办对我省34项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的双月进展开展了五星综合评价。其中,作为6项摘得五颗星的改革之一,省科技厅推出的“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彰显了科技支撑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强劲动力。

“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是落实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全面创新改革、数字化改革“三改融合”及“重大改革+重大应用”要求的具体抓手和创新改革。通过借鉴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在山区26县率先探索构建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先免费使用、后付费转化)新模式,同步推动项目、人才、平台等科技资源向山区26县“二次分配”“转移下沉”,提升山区26县科技成果承接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探索“先用后转”新模式

助力26县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结合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激励高校院所主动优选一批合适的科技成果,在缙云、龙泉、仙居等7个山区县开展“先用后转”试点,探索科技成果向企业“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推动金融资本、科研人员、创新载体和服务体系同步向山区26县下沉,推进科技资源要素向欠发达地区进行“二次分配”,赋能山区26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近2000项科技成果进入“先用后转”工作体系,已累计实现免费许可570余次,300多项成果实现了成功转化,推动山区县技术流动和成果转化。今年上半年,山区26县技术交易额68.31亿元,同比增长99.67%。

重塑“浙江拍”技术市场品牌

优化26县成果转化生态环境

依托数字化改革建立全流程留痕机制。迭代升级“浙江拍”模式,制定立项《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省级地方性标准,推出“技术交易码”和“技术交易凭证”,各环节均实现区块链存证追溯,不断提升“浙江拍”规范化水平。建立企业需求、产业需求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依托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开发“供需荟”数字化应用,鼓励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凝练需求、发布需求、推送需求,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揭榜需求、核实需求、匹配需求,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和企业开展产学研横向合作。建立完善中介服务贡献积分机制。推进科技服务业“贡献论英雄”评价改革,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发挥专业能力,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和转化服务,促进需求解决、能力变现、知识变现。引入保险公司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联合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移支付履约保险”这一产品,以市场化形式为科研人员提供成果免费用“兜底”,保障科研人员和转化企业双方利益,降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交易风险。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

加速创新活水向26县涌流

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向全省域推广。依托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省农科院、中国水稻所等5家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持续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工作流程、负面清单、决策机制。截至目前,五家试点单位已累计赋权126项成果,其中已转化86项,转化金额达3410万元。浙江工业大学和省农科院赋权相关做法入选全国改革典型案例;浙江大学通过赋权走通了成果作价投资路径。目前,赋权试点向省内高校院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已有百余家单位申请赋权改革试点。深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和高校院所、医疗卫生等机构多跨协同、联合发力,开发上线职务科技成果“安心屋”数字化应用,推动高校院所将成果转化内控管理制度固化为软件流程,在国内率先搭建职务科技成果“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道。经过“安心屋”转化的成果后续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审计、清算核资范围,以规范促免责,让科研人员“安心转化”。目前省内已有150余家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入驻“安心屋”,25200余项职务科技成果已入库。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建立配套性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以及信用机制,确保供需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迭代优化“安心屋”“供需荟”数字化应用功能,让改革成果全社会共享共用;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性政策文件,将科技成果转移支付等改革做法以政策措施的形式予以固化,推动改革经验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来源:厅成果处、省科技评估中心、省科技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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