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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3-00929
发文日期: 2023-12-19 生效日期: 0000-00-00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负责人解读】《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2023-12-19 1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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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科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请问目前浙江的科技发展、科技创新的现状是怎么样的?在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方面,浙江还有哪些考虑?谢谢。

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回答:首先我借这个机会要对社会各界,包括我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浙江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您的这个问题非常好,过去20年,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科技创新发展道路奋勇前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如期建成创新型省份,去年浙江省区域创新能力历史性跃居全国第4位,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一是战略科技力量形成体系化布局。坚持“高原造峰”,系统构建区域创新平台和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目前拥有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8个国家高新区,8个国家创新型城市,1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积极争取国家在浙江布局高能级科创平台,目前布局1家国家实验室,2个国家大科学装置,1个国际大科学计划,2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10家省实验室和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双10”布局,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深入实施“双尖双领”攻关计划,取得全球神经元规模最大的类脑计算机、“冰光纤”、仿生深海软体机器人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2020年度获得38项国家科技奖,其中为主获得19项、数量全国第3。三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得到持续性增强。实施两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企业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3位,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6万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9.8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38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企业创新呈现“5个百分之八九十”的格局,即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机构、为主承担科技项目、授权专利均占全省80%-90%。四是产业创新水平实现整体性跃升。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升至65.3%、名副其实成为主导产业。五是科技人才队伍呈现结构性优化。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累计引进全球顶尖人才109位,入选中国政府友谊奖外国专家54名,培育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34个,连续举办5届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

《条例》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的地方性法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系统谋划省域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坚持以创新深化为战略核心,迭代升级“315”省域科技创新体系,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工作,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重点做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是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资源,聚焦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导向的科研主攻方向,推动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大学等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二是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聚焦创新链产业链上的“卡点”“堵点”,深化重大任务牵引的科研组织模式,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央地协同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省市协同项目等,加快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迭代“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四是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一体打造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科技人才浙江方阵,加快形成人才强省雁阵格局。

五是持续推进均衡发展,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大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联动推进G60(浙江段)、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台州湾等科创走廊建设。唱好杭甬“双城记”,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群。

六是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以科技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深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省级创新深化试点,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构建高效率攻关组织、高水平要素保障、全方位科技激励、多层次创新保护等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问题2:请问一下发布人,浙江在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方面,尤其是在提高转化的效率和质量上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回答:首先感谢你对科技成果转化这项工作的关注。近年来,我省开展了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打造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浙江拍”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开发了“安心屋”“供需荟”等数字化应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成效进一步提升。《条例》充分吸纳了赋权改革、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改革经验做法。下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一,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全过程管理。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在立项时约定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和转化期限。在约定期限内未实施转化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按规定将科技成果公开发布,并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打造成果交易市场化平台。推进与金融保险机构、第三方交易平台等主体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和“浙江拍2.0”,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供求匹配机制和竞争合作机制。探索组建科技咨询服务机构,为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风险减量服务。

第三,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走通“赋权+作价入股”等路径,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5家单位扩大至全省域的研发机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支持上述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推动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以及成果直接或者指定持股平台作价投资所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第四,全面推广“先用后转”机制。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引导研发机构、高校等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约定先免费试用再有偿转化的方式实施转化,通过开发“先用后转”保险产品、制定“先用后转”交易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信用机构协同联动等方式,体系化保障成果转化双方权益,促进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向山区26县、海岛县和中小企业“下沉”转移。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问题3:目前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浙江的情况如何?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浙江有哪些举措?

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回答:谢谢你的提问。这里我报一个数字,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我省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2416.8亿元,其中企业R&D经费投入达2082.7亿元,占全省比重达86.2%,企业已经成为我省科技创新主力军。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一是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2.0版,提升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和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支持企业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推进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科技小巨人企业省企业研究院“双覆盖”行动。 

二是壮大科技型企业基本盘。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次培育机制,力争到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超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3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50家。

三是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目前,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有80%以上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下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支持领军企业构建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

四是优化企业科创服务体系。组建50亿元规模的省科创基金,落实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强化“浙科贷”“创新保”、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对科技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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