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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省科技厅获评2022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考评优秀单位

发布日期:2023-02-01 09:28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2022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评情况的通报,省科技厅被评为2022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评优秀单位,连续3年获评优秀。

2022年,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一体融合,加快建设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区域创新能力首次跃居全国第4位,研发投入强度大幅提高到3.0%,我省科技创新成效连续4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

聚焦“315”重点领域,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印发实施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联动推进G60等科创走廊建设。不断完善实验室建设运行、科研管理和人才考评激励等机制,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脑机智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入选全国20家标杆实验室,完成10大省实验室和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新认定3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立项实施“双尖双领”重大攻关项目816项,加快实施“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部省联动专项,新取得国产化替代成果263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获科技部王志刚部长批示肯定,“科技攻关在线”登上《领跑者》、获评全省“最佳应用”,在国家“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中展出。

坚持企业主体,构建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机制。制定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科技小巨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等政策,构建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6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00家。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覆盖面至全省域,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额同比增长183%,2项科技成果赋权做法入选科技部改革典型案例,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

坚持放权赋能,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构建覆盖引进和培养、塔尖和塔基、个人和团队、创业和创新的高素质科技人才引进培育体系,国家“火炬计划”入选数量全国第1。扎实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两许可“一件事”办理改革,杭、甬两地高端人才工作许可实现互认。实施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40周岁以下青年占比达70%、35岁以下占40%。开展自然科研系列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首次将自主评聘试点单位扩大到企业。

优化创新生态,构建高水平全域创新体系。出台“科改攻坚30条”,制定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完善以“科技创新鼎”为抓手的市县争先创优机制,湖州获批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温州、台州纳入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5个县(市)全部通过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数量全国第1。新昌科技人员共富“扩中”、科技特派员等做法入选全省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长三角科创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入选2022年度“中国科技资源管理领域十大事件”,科技对口帮扶工作在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会作典型发言。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省科技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攻坚行动,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源:厅法规处、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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