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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3-0085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3-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抓手加快我省现代科创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 07- 17 15: 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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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53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3〕181号

冯旭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53号提案《关于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抓手加快我省现代科创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下,我省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作用,牢牢把握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重点围绕成果产出、成果运用、成果转化和服务生态等四个方面“堵点”“断点”,实施改革破题和制度重塑,体系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一)实施科研组织范式变革,让科技成果产出更有力。坚持成果导向、目标导向、应用导向,坚持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实施有组织科研,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一是夯实重大成果培育根基。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2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大科学装置获批建设,省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完成双十布局,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0家,重大科技成果的培育土壤持续优渥。二是健全重大成果攻关机制。坚持“四个面向”,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大力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推行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制,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攻坚突破。三是推进重大成果评价改革。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导向。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建设浙江创新馆,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系统构建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和运用转化机制,推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实施转移转化。

(二)实施成果权属管理改革,让科技成果运用更安心。坚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破除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束缚,制度化保障尽职免责,体系化解除后顾之忧,持续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运用的活力和潜力。一是持续深化“三权”改革。牵头制定《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向高校院所“放足”“放到位”,高校院所实现成果自主转化、收益自主分配。二是全面推广赋权改革。牵头制定《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将赋权改革向全省域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全国首创单列管理范式。联合省财政厅开发“安心屋”数字化应用场景,搭建职务科技成果“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道,“安心屋”内的成果及其作价形成的股权实行单列管理,解除普通国有资产管理束缚。目前160余家机构近5万项职务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四是建立转化司法保护机制。会同省法院制定《关于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稳妥审慎办理涉知名科学家、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案件,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法治环境。

(三)实施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让科技成果转化更高效。高标准建设技术要素市场,健全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技术要素跨区域流动,实现技术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一是持续打造“浙江拍”品牌。迭代升级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版,制定全国首个科技成果公开交易通用性省级地方标准。牵头建设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推进与上海、江苏、安徽等技术市场互联互通。协同中国计量大学、中电海康等开展“计量拍”“物联网拍”等行业性竞价拍卖,分行业探索成果定价模型,提升科技成果定价专业性和精准性。2022年以来,“浙江拍”累计成交2000余项、成交金额超16亿元。二是全国首创“先用后转”模式。针对中小企业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模式。通过开发“先用后转”保险产品、制定“先用后转”交易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信用机构协同联动等方式,体系化保障成果转化双方权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试点期间,5000多项科技成果以“先用后转”模式,面向山区26县成功转化1253项。“先用后转”模式在科技部指导支持下正加快全面推广。

(四)实施全链条服务体系重塑,让科技成果生态更优越。聚焦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坚持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构建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生态,推动需求从企业来、资源到企业去、成果在企业转。一是服务体系上“协作分工”。打造“供需荟”产学研协作数字化平台,转变“企业直通高校”模式,通过 “省厅给荣誉、市县给政策、平台保收益”,建立市场化的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协作分工机制,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对接需求,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使企业和高校院所更加专注主责主业。目前,“供需荟”平台集聚了135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千余名技术经纪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近亿元。二是生态打造上“同向发力”。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为抓手,省市县、各主体一体联动,整合技术、资本、人才、活动等要素资源,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整体效能。今年以来,全省各市、县已成功举办近百场科技成果路演、战略力量开放日等活动,精准选派了48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和3个科技特派团,近4000名青年博士人才和技术转移专家“下基层”“进车间”,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科创金融上“融资畅通”。出台《关于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高质量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持续将科创金融纳入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布“浙科贷”“创新保”等专属融资服务项目,引导银行业积极推广开展专利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信贷业务,主要支持小微、科创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加强科技型企业保险服务,现已打造人才创业险、专利保险、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等一系列科技保险产品,加大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活动的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末,我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同比增长13.6%;科技服务业贷款余额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5.4%。四是人才培养上“高校协同”。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目前,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嘉兴学院等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程和质量管理工程等专业;推动高校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专利导航工作制度,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质量。

二、下一步举措

(一)加强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一是面向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落实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建设浙江创新馆,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聚焦重点领域和战略性产品,部省联动实施一批国家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集聚资源集中攻关,形成一批支撑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引领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二是围绕全省“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布局技术需求,围绕关键环节补齐短板,面向产业变革方向锻造技术长板,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攻关计划,加快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改革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综合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创新联合体等多种项目组织模式,吸引全球高端人才团队来浙开展核心研发活动、转化科研成果。三是聚焦企业和产业实际需求,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平台市场化运作、成果市场化评价、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方式推动改革扎实落地。面向市场企业创新需求,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项目凝练和设计,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和产业。

(二)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一是夯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孵化等方面的作用,助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加大对技术理论体系基本成熟、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未来产业培育力度,推进产业化技术路线收敛,加快应用场景孵化和新技术落地。建设未来产业新型孵化机构,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未来技术孵化链条,提升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作用,更好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二是争取新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提升发展297家工程研究中心,更好发挥其在科技成果孵化、产业化中的作用。继续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举办创新创业活动赛事,营造良好氛围。更好发挥“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效能,积极支持平台内的企业、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高能级平台载体。依托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区、科创大走廊等创新资源集聚的区域,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前沿科技成果落地,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为企业提供关键配套支撑。三是加强高校院所和企业产学研合作。发挥网上技术市场3.0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进一步加大产学研合作,在成果供给、需求碰撞、课题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主动设计校企联合申报研发项目、补贴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扩大研发加计扣除等手段,推动解决企业成果转化“接得住”问题。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和中试熟化基地,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支持行业特色高校面向企业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一是加强体系化协同。加强省市县联动、各主体协同,坚持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要求,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进改革落细落实。以数字赋能提升体系化治理能力,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理念重塑、流程再造和模式重构。二是深化市场化机制。聚焦企业和产业需求,以平台市场化运作、成果市场化评价、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式,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推进“浙江拍”与“阿里拍”深度融合,打造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新范式。持续深化青年人才入企结对和技术转移专家助企帮扶等活动,打造高素质技术经纪人队伍。三是健全法制化保障。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浙江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开展首台(套)应用奖励,完善保险补偿政策。加强与法院、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营造有利于改革落地的政策制度环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加强科技金融投资支持。一是持续深入“融资畅通”工程。贯彻落实加强金融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进提质政策,加快健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力争2023年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及时帮助科创企业协调解决历史沿革确权、合规证明开具等问题,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强。二是打造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2.0升级版。通过注入资源和授权赋能,提升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专业化能力,强化投融资功能,撬动引导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三是组建省级国有科创投资平台和省级重大产业投资平台。汇聚整合国有科创资源,形成分层次、分功能、分类别科创投资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对投入创业投资领域的国有资本建立和完善容错机制,探索建立与创投行业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整合国有资本力量,建立重大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推动和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在浙江落地。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卢顺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4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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