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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3-00855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3-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破解科创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 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 2023- 07- 18 16: 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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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3〕219号

民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5号提案《破解科创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 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创业投资是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是促进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广泛应用、赋能产业创新的资本引擎,是我省建设三大科创高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力量。本提案分析了我省科创金融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对加快推进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我省科创金融体系建设情况

(一)深化完善科创企业创业投资发展支持体系

一是持续优化创投企业商事环境。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的政策。对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按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等材料的,依法为其办理入伙、退伙等变更登记事项。支持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业投资企业依法制定个性化章程。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中约定同股不同权,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章程备案。在钱塘江金融港湾、金融特色小镇等创业投资企业集聚地区设立登记服务专窗,优化全流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为创投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是优化国有资本参与创投管理机制。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和国有资本参与设立市场化的创业投资企业,如浙大控股参与设立了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大友创(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在尽职调查到位、决策程序合规、未谋取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国有资本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创业投资发生损失的,按制度规定予以容错处理。深化完善与创业投资行业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如浙大控股集团出台创业投资激励制度,包括融资奖励、投资奖励等。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创业投资政策协调、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建立部门间、省市县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同配合,形成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

四是做好科技金融专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省创业投资协会在行业自律、理论政策研究、行业数据统计等方面的作用,我厅每年委托省创业投资协会开展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编写《浙江省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22年参与统计调查工作的投资机构达990家,比2021年增加134家。支持省创业投资协会于2022年举办15场科技金融专项服务活动,据回访调研数据统计,路演科技企业实际获得投资金额总计6.1亿元,意向投资约4.2亿元。鼓励各级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和诉求,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建设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活动专项对接机制。我厅会同省创业投资协会,围绕“科技+金融”“企业+产业”“创新+创投”等方面,常态化邀请证券交易所、创业投资机构等相关行业专家,开展科技金融专项服务活动。2022年开展15场科技金融服务基层活动,帮助近百家科技型企业以组团考察或项目路演的形式对接省内外投资机构。

二是推动省产业基金与S基金合作。针对现有的IPO、份额转让等途径无法完全满足政府产业基金项目退出的情况,由省财政厅牵头,采用政府产业基金与S基金合作方式,积极探索与社会化投资机构共同推动私募基金份额转让,目前已在杭州、嘉兴金融改革试验区进行试点。

三是实施差异化的风控政策。针对科技企业高风险的特点,鼓励科技金融机构设立差异化的风控要求,强化尽职免责,如嘉兴银行对科技支行不良容忍度考核较其他支行放大1到1.5倍。

(三)推动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一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浙江银保监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方案》,将保险机制融入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三大环节”,创新和推广全链条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将知识产权保险纳入全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方向等举措,实现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支撑。

二是支持创新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创新证券化模式,探索扩展银行间及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向全省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拓展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我厅协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全国率先落地知识产权线上质押登记试点,打通连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系统,质押登记实现实时线上办理和“T+1”出证,银行和贷款客户“一次也不用跑”。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辖内商标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317.49亿元,同比增长25.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4个百分点。

四是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我厅协同浙江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探索实现全流程无纸化,不断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探索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等创新保险产品。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从以下方面推动我省科创金融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组建科创母基金。会同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加强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联动,紧紧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加大引育高端创新人才,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投重大科创平台,强化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母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注册规模50亿元,采用“子基金+直投”的运作模式,主要投资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高端硬科技的早期项目及企业,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龙头企业研究机构等有科技成果孵化及全球顶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创新主体。

二是做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联合浙江银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重点合作银行,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等,强化政策引导,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针对性的专项金融服务,提高融资精准度、有效性。强化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领域企业特点,为企业量身打造专项金融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发展。

三是完善国有科创创业投资支持体系。协同省国资委加快组建省科创投资集团,省市联动打造支撑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国有科创投资大平台。加强国有企业与创业投资主体合作,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支持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功能。健全国有创业投资公司业绩导向的市场化分配和激励机制,完善内部差异化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与浙江银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合作对接,定期向各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推送三大科创高地领域科技企业名单和重大创新成果目录,推动银企高校精准对接,更好满足科技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支持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与金融机构深化协同,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部分试点银行积极探索与科创企业需求相契合的投贷联动模式,加强对科创企业多元化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理财资金、信托等优势,积极参与REITs、S基金等业务,探索直接融资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展科创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科创企业认定等地方规范,探索科创贷款团体标准应用。全面启动杭州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直接融资、科技赋能、风险防控等方面创新实践。

五是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围绕“打造一流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目标,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以及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托科技数仓和金融主题库,深化完善统一用于金融服务的“科创企业评价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依托评价体系建立专门的科技企业授信和风控模型。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创金融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贵单位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寿学平

联系电话:0571-87054021  传    真:0571-870546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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