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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3-0086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3-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 07- 25 15: 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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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绍42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3〕234号

乔建军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绍42号建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全省5.5万家左右规上工业企业中,99%是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总产出在工业经济中占据了3/4左右的份额。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营造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营造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2021年底,我省出台“科技惠企政策十条”,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创新成本。2022年6月,科技、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等七部门印发《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改革稳企、扩大投资等四方面20条助企稳企政策;同月,再次出台《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支持企业做什么”和“为企业提供什么服务”两个方面制定实施9条强企业促创新政策,力争打造最优科创环境。2022年,全省高企预缴申报减免所得税344.8亿元;支持4万余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042.3亿元;12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4467家在孵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减免租金1.78亿元;首批“浙科贷”7家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1208.46亿元,惠及企业13952家。

(二)营造引导中小微企业梯次壮大的成长环境。围绕企业从出生、成长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构建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鼓励各市县、高新区建设一批符合当地产业特色,能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22年,全省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108家、居全国第3位;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193家、居全国第4位。二是推动中小微企业促高育强。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017年的4万家增加到2022年的9.8万家、增长近1.5倍,高新技术企业从2017年的0.9万家增加到2022年的3.57万家、五年翻两番,居全国第3位。三是推进科技企业培育数字化改革。迭代建设“科技企业成长在线”重大应用。重点建设“入驻孵化”“企业培育”等数字化场景,帮助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定位合适的孵化器,提高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科技企业的积极性与便利性。自2022年1月底应用上线以来,活跃用户12.5万人,总访问量达752万次。

(三)营造支撑中小微企业研发创新的要素环境。实施“企业、平台、项目、人才”联动配置,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组建研发机构。着眼产业中高端,引导中小微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信息经济、机器人等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高企研发中心分别达331家、1893家、5054家,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143家、1237家。二是强化企业科技攻关主体作用。大幅提升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中的决策和话语权,提高企业出题的攻关榜单数。2022年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的490项,占比超过8成;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1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145项。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产学研力量开展协同攻关,带动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已组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3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189家。三是实施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进一步畅通外国人才来浙工作通道,全面推进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改革。2022年,帮助企业引进资助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3个、海外工程师212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立科研转化信息平台、加强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帮扶、扩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比例、加大税收减免力度”等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建设部署,把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升级版作为创新主体培育的关键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推动中小微科技企业加速“扩面提能”。

(一)持续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降本纾困。一是扎实落地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抓好“8+4”经济政策体系科技创新政策包实施,认真落实高企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收、科技创新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成本。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服务,开展税收政策精准化、个性化推送,推动“纳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纳税人”转变。二是发挥财政补贴正向激励作用。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加大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力度和创新券对企业使用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2023年受理的企业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可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三是深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谋划设立省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

(二)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一是培育壮大中小微科技企业群体。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引导一批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长为科技企业。2023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推动“双创”载体培育更多中小微科技企业。二是推动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推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与创新平台布局联动,2023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企研发中心500家,新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左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家以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以上。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实施中,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模式,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的创新生态,支持项目牵头单位联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共同实施研发攻关,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已建的71个省校企协同创新中心作用,校企协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拟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100项左右、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项左右。

(三)加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一是加大高能级科创平台服务企业力度。谋划举办全省首届科技合作交流大会。推动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集中推介发布科技攻关成果,与企业现场对接洽谈科技创新合作。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通过与企业建立联合技术创新机构、开展合同研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验证服务和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二是深化科技成果评价和发布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向中小微企业推广应用科技攻关成果,缓解中小微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较长的压力,提高攻关成果转化效率。迭代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及“安心屋”“供需荟”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强化与高校院所、地方政府等多跨协同,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电子化通道。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各地使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三是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帮扶。支持地方政府引进大院名校,与企业共建创新载体,围绕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联合研发。鼓励高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建立行业特色二级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等,与企业、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深化科技特派团制度建设,重点聚焦山区26县“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定向组织科研院所、行业龙头组团式选派科技人员开展企业对接与服务,实现技术、人才、资金、平台和服务体系等科技要素转移下沉。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扬青

联系电话:0571-87054033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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