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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011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科技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09:38 浏览次数:

2023年,省科技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宣传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现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将我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1条,“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77条,“创新浙江”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043条。公开政策解读22篇,办理依申请公开17件,承办“两会”建议提案284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在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开辟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创新深化”等专题,做好主题教育、创新深化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围绕重大会议活动宣传,利用厅门户网站、“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大力宣传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围绕重点政策解读,运用政策图解、短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解读方式,实现形式新、质量高、收效好的普及效果。全年在新闻发布会四次对科技政策进行介绍和解读。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公布清理结果,2023年我厅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26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我厅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R&D经费投入等科技数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等。所有事项均及时办结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厅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对所有信息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严格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违规外链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厅门户网站更广泛使用集约化平台,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加强新闻宣传,做好“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扩大公众影响力。截至2023年12月底,厅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达8569,“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关注量72202,“创新浙江”新浪微博关注量31836。

(五)监督保障

注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舆情监测,制定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2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明确网络舆情分类处置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规范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26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66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2024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在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平台建设、提高解读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指引,进一步健全我厅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将厅门户网站作为宣传主阵地,同时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全方位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数字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热点专题打造。积极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搜索便捷度,提升政务信息传导的体验感和精准度。加强政务信息源头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要求。

三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宣传,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配套发布图文解读,以图文、短视频、卡通形象、简明问答等生动形象的形式对文件进行多维度解读,用深入浅出,形象直观的手段提升政策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让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创新主体能轻松理解,帮助大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系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省科技系统的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专题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步加强对全省科技系统信息公开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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