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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08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度牵头重点工作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6-04 17:25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序号

重点工作

会办单位

完成情况(不超过300字)

存在问题

下步打算(不超过300字)

牵头责任处室

1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

/

1.将研发投入强度列为“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主要指标,通过“315科创体系平台”进行监测研判。完成2024年各设区市研发投入强度目标分解。

2.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明确规上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等主体研发投入目标,并列入《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

3.启动全省企业、高校、院所R&D经费2023年度调查,强化对市(县)、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点对点业务指导,提高统计质量。

1.会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分头抓好规上企业、高校、国企、医院等研发投入,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做好R&D经费年度调查工作。

2.开展科技创新形势季度分析,做好规上工业研发费用监测分析。会同省税务局等加大政策宣讲和服务力度,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扎实落地。调研了解各地研发投入补助政策、招商项目科技预审机制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规划处

2

聚焦聚力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市场监管局

1.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梳理5个主要指标、133个重大项目、38项重点任务清单,按年、季、月进行目标任务分解。

2.迭代建设“315科创体系在线”数字化平台,优化更新指标、重大项目及重点任务数据板块。

3.王浩省长主持召开2024年“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推进会,制定2024年“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推进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梳理形成标志性成果、标志性项目、标志性改革举措清单。

1.做好一季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分析推进会筹备工作,对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季度推进情况开展评价分析。2.研究部署“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二季度重点工作,做好第二批科创强基项目储备工作。

规划处

3

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牵引带动省内各类科创走廊提高创新强度和质效。

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之江实验室,杭州市政府

1.完善《浙江省重大科创平台评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2.指导省实验室凝聚主攻方向,完善2024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标志性成果清单并组织专家论证。完成省政府与10家省实验室和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所在地政府签订年度重点任务责任书和重大项目任务书工作。认定首批标杆全省重点实验室15家。

3.指导10家省实验室和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根据2024年重点任务编制重大项目榜单,形成“双尖双领+X”重大项目体系。

4.推动杭州印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温州起草《温州自创区和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1.印发《浙江省重大科创平台评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重大科创平台评价评估。启动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年度绩效评价。

2.组织省内优势单位申报全国重点实验室,拟推荐2家参与第三批申报。推进全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完成128家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完善工作。

3.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立健全效绩评估体系。推动浙中、台州湾等科创走廊加强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对接,制定《关于推进浙中科创走廊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

基础处

综合处

4

探索推行“大兵团”作战模式,实施“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新增科技领军企业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新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1.研究起草《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完成首轮意见征求。

2.多次赴科技部对接并报送央地协同科技重大项目专项信息表和实施方案,推进“类脑智能”央地协同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开展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征集。

3.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加快推进2024年度“尖兵领雁+X”重大科技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

4.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完成2024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工作。

5.根据科技部要求,报送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有关工作考虑与建议。研究起草2024年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审工作方案。

1.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2.加快组织编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加强与其他省科技计划的统筹协调,推进攻关需求征集和年度计划、项目榜单(指南)编制等工作。

3.做好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遴选工作。

4.做好2024年度新立项项目合同签订以及往年立项项目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5.以重大专项明确的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牵引,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一批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评审工作。

规划处

高新处

5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构建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数据共享等协同机制,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创造能力和转化效率。

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印发《浙江省创新深化2024年工作计划》和《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

2.组织召开高水平大学联席会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关于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若干意见》和“一校一策”方案,指导其他11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编制本校方案。

3.公布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立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18个,实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全覆盖、11个设区市全覆盖、各层次本科高校全覆盖。
  4.研究谋划加强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举措,加快下达科技创新补助资金,预计3月底下达117.86亿元。

5.完成省级人才计划顶尖人才项目绩效评估,研究起草《省级人才计划遴选和管理服务实施细则》。

1.印发《浙江省重大科创平台评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以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奖励、支持、淘汰机制。

2.印发《关于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其他11所高校“一校一策”方案修改完善,优化支持政策和措施。

3.尽快下达科技创新补助剩余资金,并督促部门和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

4.印发《省级人才计划遴选和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省级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处

6

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1.研究起草完善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政策统筹工作机制、2024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政策工作的统筹协调。

2.联合中国人保、阿里巴巴、深交所科交中心等主体持续迭代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升级版和“浙江拍2.0”,推动“浙江拍”“阿里拍”数据接口打通。会同中国人保探索落地实体化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推动科技保险助力成果转化。

3.研究起草《关于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普查制度实施方案》,强化创新链源头供给质效。

4.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起草我省推进四链融合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议题研究,完成研究报告初稿。

1.印发《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政策统筹工作机制》《2024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机制、科技成果转化集成等改革任务。

2.迭代升级“安心屋”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科技成果“赋权+作价入股”等路径模式。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探索实施“双百千万‧博士入企”行动,推动高校院所的年轻教授、博士等人才与企业结对帮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3.修改完善我省推进四链融合的若干意见。完成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议题研究报告。

法规处

高新处

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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