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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以“创新指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发布日期:2024-08-29 16:35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海盐县科技局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战略部署,通过“创新指数”评价办法,有效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再提升,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实现政府侧多跨协同

数据多跨。围绕反映企业科技创新核心特征的研发投入等指标,综合科技、经信等部门数据,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科学评估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形成全面、精准的企业科技创新“体检报告”。截至目前,已对全县763家规上工业企业应用该评价体系,实现全覆盖。

服务多跨。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以往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例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比企业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创造情况,精准推动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经信部门鼓励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提前布局知识产权,缩短培育周期1年以上。

激励多跨。科技部门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资金用于创新百强企业奖励;经信部门优先推荐创新指数排名靠前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部门在人才引育方面予以优先扶持,推动搭建高层次人才平台,七丰精工新认定省级博士后工作站。

聚焦企业侧精准定位

做强头部企业。锚定创新百强,鼓励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前全县实施中的8项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均由创新五十强企业承担,获评省重大科技成果和省首批“两新”重大科技成果各1项。

壮大腰部企业。抓好“创新指数”排名前500位企业,通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券等支持企业创新壮大,下派60名科技特派员重点推动科技成果在腰部企业的转移转化。“创新指数”前500位企业平均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得到有效提升。

提升尾部企业。根据“创新指数”排名靠后企业创新成长短板,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问题会诊,补齐企业发展短板。截至目前,已有26家排名靠后企业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2家企业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家企业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聚焦成效侧创新提升

催化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创新百强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81%,有效推动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至3.47%。海盐县最新“创新指数”达212.8,居全省第11,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全省第3,技术创新指数全省第5。“创新深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工作在嘉兴市综合评比中获特等奖。

催化创新平台能级提升。结合“创新指数”评价结果,优化高新区科技企业成长链,加速科技企业培育。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分别占全县的56.25和67.8%,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12家,占全县的70.6%,集聚了全县80%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在年度评价位次中,海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现跨越式提升,获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绩突出集体表彰。

催化工作成果借鉴推广。“创新指数”评价及服务机制获市级试点。在核电关联特色产业先行试行“创新指数”服务产业链发展,推动产业链创新龙头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相关案例入选全省“创新深化”典型案例,组建同位素创新联合体,有望实现全市省级创新联合体零的突破。

(来源:创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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