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关于对绍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指标滞后的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是反映R&D活动规模和强度,是地方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考核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竞争力,体现科技创新投入的国际通用指标。该指标每年由企业通过统计系统直报国家统计局,统计局一般在第二年8月份左右公布上一年数据。2014年的数据目前尚未公布,2013年,全国平均为2.08%,浙江省为2.18%。我市2013年为2.09%;预计2014年为2.2%,与2.5%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原因
1、产业结构转型缓慢。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2014年,四大传统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仍达59.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仅24.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由于传统产业比重较大,企业对研发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研发投入偏低,研发人员不足导致,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较低。
2、高校和科研院所不足。具体分析R&D经费投入情况,从全国的活动主体看,主要分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三块,分别占经费总量的76.6%、15%和7.2%,我市企业R&D经费支出占总量的95%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占比偏低。同时,因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因为规模小、数量少,研发投入少,对人才特别是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吸纳力明显不够,影响到人才总量的增长。而企业从创新成本角度考虑,更愿意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与院校、科研单位开展科技合作,柔性引才多,吸引人才落户当地少。
3、财政科技投入的局限性。近年来,我区的科技经费支出逐年在提高,但较多的体现在提供基础条件、营造创新环境方面,如科技企业孵化器、人才公寓建设等,无法直接体现在R&D经费统计中,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对R&D经费支出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但从长期看,属于潜在的R&D支出增量。(按照R&D经费支出的统计要求,只有产生了论文或专著,自主研制的新产品,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发明专利,基础软件这五项才属于R&D项目。)
4、企业统计报表存在漏报等现象。科技统计报表的专业性较强,审核复杂。部分企业思想上不重视、业务上不熟悉,加上统计人员变化频繁,又因对科技统计缺乏相应的约束力和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报、漏报现象。如R&D经费支出要有项目来源支撑,而且要通过项目基本情况表加以判断,如果统计人员对科研项目和财务状况不熟悉,把握不准确,就会存在漏报或多报被否决的情况。
二、对策举措
根据指标分析,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下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高新园区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审核要求,高新区内企业原则上必须有科研项目申报,有R&D经费支出等,要充分发挥高新园区全覆盖的优势,使之成为我市科技创新投入的主战场、样板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统一思想,搞好服务,要抓好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管理,建立起一支稳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同时要加大后备高企的培育,抓早抓小,提前介入,激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加快纺织印染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转化推广一批先进技术和成果,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
2、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投入作为科技项目申报前置条件,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引才育才机制,人才是研发机构建设最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招才引智力度,加强大学生创业创新专项扶持,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优化科技人员创业环境,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向我市集聚,营造大众创、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3、强化公共科技平台支撑。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发平台的建设,为企业、行业建立一个公开、公正的平台。重点实施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推行“创新券”等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推进大型平台和高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科研创新提供条件和服务。同时要全面落实科技普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尽可能试行普惠制来扶持企业,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等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
4、加强科技统计工作。强化科技、统计联动,在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与高企、创新型企业等方面,以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加强科技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副县长,科技副镇长的作用,像抓工业投入考核那样抓科技投入考核,对企业科技活动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对所在地企业进行辅导、督促。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特别要加强对镇(街道)及企业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企业科技统计人员与财务、科技研发部门的联系制度,加强对企业科技统计台帐和报表检查、催报及审核,明确科技研发活动流程、进展情况通报机制,提高科技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绍兴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