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浙科发成〔2017〕177号
各市科技局(委)、商务局(委)、发改委、经信委,义乌市科技局,浙江大学、省属有关高等院校、在浙有关科研院所,各高新区管委会:
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7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经省政府批准,根据历届参展组织惯例,本届高交会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联合组成浙江展团参展。为保证参展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本届高交会以“聚焦创新驱动 提升供给质量”为主题。我省将积极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的科技重点发展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组织一批高端制造、生物经济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展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最新成就。
1.项目推荐:各单位上报推荐项目后将进行遴选,选择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企业和项目参展。
2.展览形式:采取统一布展、整体特装的形式。参展项目以图片、文字和实物为主,重点突出实物演示和展示。
(二)参加大会科技交流、人才招引活动
在高交会期间,请各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参观展会、参加论坛,以及大会举办的各项科技对接交流活动。在参观学习的同时,做好招引项目、企业、人才团队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事项
1.请各单位将要参加的论坛(论坛计划表详见附件1)汇总后于11月3日前报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
2.请各市科技局(委)将参会嘉宾名单按附件2汇总后于11月3日前报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
三、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
联系人:饶 馨(13606613969)
陈立珩(13675821806)
电 话:0571-89986579
传 真:0571-89986577
附件:2.第十九届深圳高交会嘉宾证统计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浙江省商务厅
2017年10月2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