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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7 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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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现将《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科技服务业是指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 

(一)发展现状

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十二五”期间,全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超过20%,较GDP年均增幅高10个百分点以上。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100亿元,全省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5100亿元,同比增长25.6%,从业人员数达到43.9万人,同比增长2.9%。

集聚效应日益显现。全省初步形成了以科技城和高新区为核心载体的科技服务业集群,集聚了一批新型科技服务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省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25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造了全省近60%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80%的高技术服务收入。

服务模式快速创新。众创空间社群化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取得重大进展,以特色小镇为代表的创新创业集聚区已成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的重要增长点。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快,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新模式成效不断显现,形成了由1个省级中心、11个市级市场、95个县(市、区)分市场和29个专业市场组成的体系架构,2015年全省技术市场成交金额达242.59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幅达32.08%。科技与金融结合模式不断创新,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科技金融发展迅速,213家省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本近500亿元,居全国第3。

服务条件不断夯实。各类国家级、省级载体数量不断增加,质量大幅提升。截至2015年底,累计建有众创空间100多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2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209家、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86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12家、9家、26家分别提高到2015年的15家、14家、44家。

总体上看,我省科技服务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诸多不足,面临着创新资源欠缺、区域发展不平衡、创新能力不够强、高端服务较少等问题,尚不能完全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求,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一是从国际趋势来看。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进入工业化中期以后,技术在产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服务业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科技服务业是其中的重要支柱。二是从国内发展环境来看。我国正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向世界科技强国目标迈进,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改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国家作出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从我省发展形势看。未来五年,我省面对新常态,经济增长将从高速转为中高速,新旧发展动力逐步切换,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需要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在这关键时期,省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将科技创新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的第一大短板,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必将拉动科技服务业的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以“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为总要求,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科技服务动力,培育科技服务市场,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到2020年,把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成为万亿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坚定不移地把创新摆在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在关键共性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全面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服务业良好态势。

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引导,优化环境,坚定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集群发展。根据各地现实基础,差异化定位,错位化发展,打造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发展,培育形成融合发展的科技服务业生态圈。

坚持重点突破。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为目标,重点支持创新链薄弱环节,发展符合创新发展趋势的新兴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坚持产业融合。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发展商业新模式,培育商业新业态,促进科技服务业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深化专业化分工,强化产业间协同,打造一批具有综合集成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科技创新链的科技服务全覆盖,形成服务种类齐全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业态新型化、服务方式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

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全省科技服务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年均增幅比服务业高出3个百分点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

机构水平稳步提升。培育具有较大规模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1000家、众创空间等各类新型创业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500家、科技创业投资机构300家、创业风险投资管理资金达到1500亿元以上。建成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技术成果交易额达到500亿元。

示范效应不断增强。建成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为龙头,以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辐射带动全省科技服务业基地建设,实现11个设区市和科技强县的科技服务业基地全覆盖。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政府与市场关系进一步厘清,科技服务市场准入有序放开,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逐步优化,行业自律能力明显提升,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公平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重点领域

(一)研究开发服务

1.基础研究机构。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投入,稳定支持重点学科方向,培育新兴学科,充分发挥“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引导各方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大支持力度,争取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浙江,支持大院名校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2.产业研发机构。加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顶层设计,围绕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产业创新研究机构。支持市、县(市、区)引进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在若干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建设一批能够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创造社会经济新增长点的新型研发机构。调整现有政府属科研机构,充实企业研发力量。

3.企业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设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引导企业研发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方式创新。支持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鼓励引导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为全行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国际创新平台、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带动省内基地技术升级。

  1. 专业技术服务

1.检验检测服务。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推进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校准等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认证等第三方技术服务。

2.工业设计服务。加强新型产品、专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等的开发设计,以及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促进产品设计、制造方式、服务模式的升级换代。

3.海洋科技服务。重点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信息产业与服务、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洋环境灾害预警报等服务。完善海洋水文、海洋地质、海洋生物等领域科技信息获取,建设海洋预报、防灾减灾、海洋环境信息等服务体系。

4.环保科技服务。支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环境管理监测和应急保障技术的研发攻关,加强环保设施运营、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为主的环保服务。

5.医疗健康服务。开展重大疾病个体化诊治、临床诊疗、早期诊断、预后评价等技术研究。在智慧医疗、免疫治疗、干细胞、医疗器械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合作和追踪,研发一批创新性、便捷性、高效性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加快构建以应用为导向、转化更加高效、创新更加明显的医药卫生科技研发转化大平台,提升医药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加强智慧医疗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发展移动化、主动化、智能化、持续化、个性化、协同化的智慧医疗。

6.信息技术服务。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市场流通、销售服务、回收再制造等关键环节,重点扶持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绿色制造等信息系统研发。推进信息技术加快向传统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渗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生产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运用阿里云等开展各领域数据应用创新。

(四)创业孵化服务

1.综合性孵化服务。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创新型企业孵化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孵化器之间建立协作网络,推进互联网对传统孵化器的改造,促进科技孵化器联网运营,支持“草根”创业。支持各地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四位一体”创业孵化体系。

2.创新型孵化服务。支持各地在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一批专业型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打造一批类创业咖啡、类创新工场的新型孵化器,建设一批宜居宜游宜业的创业孵化小镇,大力提升创客孵化、专业服务、投资促进、培训辅导、媒体延伸等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大学设立创业学院,形成创客、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的互助机制,推动形成创新创业新模式。基于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探索建设一批星创天地。

(五)知识产权服务

1.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科学服务、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加快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加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信息评估、跟踪和预见服务。提供专利技术价值评估服务。

2.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发展知识产权申请、法律维权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维权水平。探索发展商业模式创新、电子商务等特殊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1. 科技金融服务

1.创业股权投资服务。支持市、县(市、区)、高新区设立种子基金、种子资金,发挥省相关政府基金作用,省市县联动,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天使投资、创业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探索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的股权投资服务和增值服务。

2.科技信贷服务。推动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科技银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在高新区或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营机构,创新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科技银行建设的新突破。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

(八)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推进科普场馆合理布局,积极推进设区市科技馆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加快特色科技馆建设,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应配备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因地制宜推进企业和社区科普馆建设。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建设“科普浙江”服务云,加大城乡社区和中小学“科普e站”建设力度,实现科普内容精细分类、精准推送,解决“科普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对适合互联网传播的科普产品、载体和渠道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推动科普影视制作、科幻创作、科普出版、科普展览品、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培育、扶持若干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四、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必须坚持以研发设计为龙头,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成果转化为目标,以人才集聚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产业链的科技服务体系,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同时,把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成为万亿产业,打造“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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