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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慈溪市实施三大工程获评中国创新百强县第二

发布日期:2019-03-05 16:55 浏览次数:

慈溪市实施三大工程获评中国创新百强县第二

发布时间:2019-03-05

 

日前,科技日报社中国科技网、全国科技振兴城市经济研究会联合在京发布《中国区县专利与创新指数》。该指数首次将由专利分析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视角从国家、省市的层面延展到区县一级,在这场区、县的创新能力“大测验”中,慈溪市位列第2

一是实施创新“DNA”工程。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加大对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以发明专利为主体的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2018年,慈溪市完成专利申请量15296件,其中发明申请4276件,获得专利授权量9936件,其中发明授权666件,均为宁波前列。同时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安排16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建立或升级技术创新中心,2018年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6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3家,宁波市企业研究院6家,数量均居宁波各县(市、区)首位。

二是实施创新载体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引进,努力夯实创新基础,打造上林科创走廊。完成中科院系统两大合作平台建设,二次开发浙大网新智慧谷,引进清控创新中心、华东理工大学科技园等一批创新型基地。设立杭州、上海飞地,跨越行政区划,柔性引育优质企业16家,其中新引进慈溪企业8家。制定实施慈溪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动能修复,用3年时间,建成省级创新服务综合体1个,宁波市级创新服务综合体2个。

三是实施创新环境优化工程。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深入开展“政企同心、你我同行”干部服务企业专项行动,2018年度累计服务企业超2000家次。严抓政策落实,发挥好政策的激励作用,2018年市本级114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的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67亿元;353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74亿元,同比增长13.26%。开展科技创新领航企业和科技创新领军人物评选,安排 200万元用于奖励,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慈溪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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