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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439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9-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5-30 15:09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2019年省科技厅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聚焦“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科技新政实施,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围绕2019年科技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三大攻坚战、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更加主动地展现科技部门的作为、发挥科技部门的作用,更加充分地发出科技部门的声音、彰显科技部门的地位。重点做好高新技术攻关、高新企业培育、高新平台打造和“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圈构建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浙江科技大奖”评选和科研项目“三评”改革等方面,不断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进一步加强、优化和转变科技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深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大力推进省市县一体的“科技大脑”建设。重点建好科技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决策支撑平台、科技部门数据仓,完善“浙政钉”“浙里办”,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动态调整科技系统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公共数据共享,推进“只填一张表”行动,着力减少“繁文缛节”,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四、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遵循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浙科办发〔2017〕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做好答复工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时效性,并告知当事人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指导厅直属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监督。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依法公开厅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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