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19-1479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9-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建议
浙科办建〔2019〕13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宁75号建议的答复
钱燕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宁75号建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加强全省协同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等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8年12月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科技新政50条”,从全局的高度,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了顶层设计,谋划提出未来五年科技工作的目标和政策举措,形成全面加快科技创新组合拳。
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开展重点项目攻关
一是加快打造以城市大脑为标志的“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以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为标志的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启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2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发创新平台“城市大脑”建设为核心,以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为重点,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二是加强基础研究,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实施5个以上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同时鼓励面向科学前沿的自由探索、突出原创,加强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布局,强化变革性、交叉性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三是紧密联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12月,省政府致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商请共同实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促进区域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一是全力推进之江实验室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用好政策、用好资金,抓紧引进一批国际顶尖人才、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启动建设若干大科学装置,推动省内高校院所与之江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努力争创国家实验室。二是全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浙大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和梦想小镇、云制造小镇、西溪谷互联网金融小镇、紫金众创小镇、云谷小镇、人工智能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共建网络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打造国际水平的创新联盟,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信息经济科创中心、国家级创新策源地。加快自创区、高新区、科技城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的政策先行先试和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的深化完善,加强高新区的提升发展,推动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高科技园区,推动温州、绍兴、衢州、萧山临江、嘉兴秀洲和湖州莫干山等国家高新区发展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园区。四是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加快发展地区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促进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
关于统筹优化投入结构,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
一是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督促市县做实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投入资金“纯度”,为我省科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二是进一步引导市场化科技投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抓好高企所得税优惠和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建立公开统一、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系统,着力解决财政科技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间的“孤岛化”“重复化”问题。三是继续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对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给予持续稳定支持。采取计划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创新研发活动。
关于推动宁波市属科研单位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我省现行的是“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除科技奖励以外,宁波市属企事业单位实施科研项目、建设创新载体等资金均由宁波市自行出资。近年来,我厅加大对宁波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创建省级创新载体的支持力度,探索实行省级立项、认定,宁波市出资的支持方式,着力解决宁波市属企事业单位因财政体制而无法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