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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19-1476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9-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推进我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 09- 25 00: 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办提〔2019〕149号

 

民建组:

贵组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2号提案《推进我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科创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所指出我省科创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全面客观,提出的建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推进科创企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们对所提建议进行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创企业是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为主线,将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1931家,7113家企业通过评价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累计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898家,为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注入了新动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贵组提出的建议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摇篮,也是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实现科技企业“双倍增”目标的重要支撑。目前我省建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256家、众创空间645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8家,通过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20家,在孵企业(团队)超过2.5万家(个),已经成为我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大摇篮和汇聚高端人才的新磁场。我厅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吸纳科技人员创业、降低创业成本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打造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核心载体,集成资源全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双清零”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全覆盖,各市、县(市、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全覆盖的目标。

二、加快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实现了普惠,小微企业条件也放宽至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我厅将落实科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服务,重点抓好汇算清缴过程中的答疑解惑,为企业享受政策消除顾虑。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返还政策,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省当年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所在市、县(市、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提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信心。落实研发经费补助奖励政策,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排名500强企业的1.6亿元奖励资金的拨付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综合运用省级以上孵化器建设、优秀众创空间建设,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和优胜企业等绩效激励因素给予支持,鼓励市县政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三、加快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浙江高校学科优势,有效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大校企对接力度,引导高校创新资源为企业服务。依托现有的产业集聚区、高新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平台,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和关键研发平台产业对接平台。围绕充分发挥团队式引进人才、捆绑式引进高技术项目,优化科技资源组合,制订我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高端创新载体方案和若干意见,增强区域创新能力,超常规举措补齐创新资源短板。着力做强企业研发机构,优化整合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修改完善现有科技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向产学研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倾斜,设立浙江科技大奖,提高奖励金额,形成持续的激励引导效应。

四、加快构建技术交易服务体系

在省政府领导下,由我厅会同省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完善中国(浙江)技术产权交易所筹建方案。将开展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筹建中国(浙江)技术产权交易所纳入科技部与浙江省部省会商内容,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政策之一,积极争取科技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大市场体系,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平台3.0版,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交易平台,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大力推进科技大市场运营服务规范贯标,规范提升各级科技大市场的运营管理。

五、持续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

落实《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浙江省科技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市县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传统信贷不适应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的状况,协调相关银行打造集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于一体的科技信贷生态链。推动投贷联动试点,针对科技企业以轻资产、软资产为主的特点,推出特定投贷联动产品。推动科技专营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专门为初创、成长、成熟期的科技企业设计信用贷、订单贷、贸易贷、知识产权贷和股权贷等系列信贷产品。设立首期规模为20亿元的省创新引领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建立各种类型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同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坚持股改培育和规范上市培育的结合,加大对科创企业的培育力度,将优秀的科创型企业纳入重点后备企业库。深入挖掘、培养行业龙头企业,选择发展前景好、有实力的骨干企业作为重点推荐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和座谈,联合上交所举办政策培训会,开辟“绿色通道”和专班服务,更早更好地帮助科创企业制定对接资本市场的方案,鼓励企业通过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做大做强。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包佳

电  话:0571-87054023

传  真:0571-87054023,

邮  编:310006

邮  箱:baojia@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7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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