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19-1476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9-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青年人才更好服务创业创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办提〔2019〕136号
陆绍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8号提案《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青年人才更好服务创业创新》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结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社保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为海归人才提供专门的职业和适应支持”问题
为帮助留学回国人才及时掌握我省各类人才政策、服务项目、评审申报等信息,近期我省推出了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该平台包含人才政策、人才资源库、公共服务、人才工程、项目展示、大学生实习六大板块,汇总归集省市县三级主要人才政策360项,涵盖政府资助、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23类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坚持以用户需求为第一导向,聚焦服务人才的“痛点”“堵点”,不断改进“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把涉及人才的政策、服务、评审、信息“一网打尽”,实现人才政策网上看、个人事项网上办、人才项目网上展、人才需求网上找、人才评审网上报。
此外,我省2011年成立了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截至目前已设立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5个分会,累计举办活动100多期,组织推荐1100多名海归人才参加国情省情研修班,今后还将经常性为海归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交流服务,促进海归人才之间加强合作,形成老海归帮带新海归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发展政策,为高层次海归人才设立专项启动项目”问题
根据青年海归人才加速回流的趋势,我省今年起在省人才计划中单设青年人才项目,重点支持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海归,今年计划遴选50-100名,每人予以50万元奖励,且同等享受省人才计划其他有关政策待遇。此外,为鼓励青年人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专门设立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用于资助和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后备人才,资助强度80万元。同时还要求省级基础公益项目各依托单位40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数量占50%以上。2019年资助对象中40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已占70%以上;探索类项目也优先支持35岁以下、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并对项目申请人资格作适当放宽,2018年以前要求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019年规定仅需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即可直接申请项目。
三、关于“加快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逐步促进科研体制和科研文化国际化”问题
2018年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科研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科学设置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鼓励科研人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追求卓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放管服”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落实科研单位用人自主权,逐步下放事业性质的科研单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今年将在省医学科学院等单位试点,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和科研单位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科研人员高级职称评聘制度。推动科研单位职称评聘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制度深度衔接,打破聘任终身制,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才创新活力。
四、关于“进一步统一落实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切实增强留学回国人员的获得感”问题
目前杭州、宁波已出台服务全省人才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服务全省各地建设“人才飞地”,落户“人才飞地”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同等享受当地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但关于“实行相对统一的引才政策”问题,由于各地产业基础、人才需求不同,出台的引才政策自然也不尽相同,人才个体本身也存在差异,近期可能无法实现人才政策的相对统一和标准化。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建言献策。
联系人:省外国专家局 王锟
电 话:0571-87050384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