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364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0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技厅2020年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工作通报会、省两会精神传达会等材料起草、交流材料汇编和会务保障工作。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情况。完成2019年度省政府对我厅绩效考评自查自评材料。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统筹推进“科技大脑”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谋划推进重大项目。做好科技保密相关文件制定等工作。
2. 法规处:汇总梳理年度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特色亮点,完成年度考核材料报送工作。起草2020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完成2016-201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并在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起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完成法治政府年度考核材料报送工作。
3. 规划处:制订完善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初步框架思路和四大科技研发攻关计划。做好与省国资委的工作会商前期准备工作,完善支持省属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研究制订“引导全省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政策举措。完成2019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地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两项国务院督查激励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制定完善《浙江省专家库管理办法》,提出专家库改造建设方案。做好第二批创新引领子基金的立项等工作。
4. 监督处:印发《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完成“关于全省科技新政实施情况的督查报告”。完善“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科技厅内部审计制度”。研究制订我省重大科技项目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工作的方案。总结厅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考评材料。会同规划处落实整改全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5. 基础处:向省委主要领导报送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做好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典型发言、会议精神传达等材料起草工作。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的通知》。配合机关党委起草《实施“双百”专项行动 深化“三服务”工作方案》,做好“三服务”工作。修改完善《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并提请印发。完成2016-2018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绩效评估工作。
6. 高新处:完成2019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组织完成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审核推荐和公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孵化体系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孵化机构运营主体已注销或停止运营核查工作。牵头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编制2019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年度总结。
7. 农村处:研究起草育种专项“百品万亩”实施方案、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实施方案、科技特派员新政等文件。陪同省、厅领导开展三服务活动,根据企业诉求提供相应解决方案。赴对口帮扶村平阳县水头镇同盟村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并会同帮扶小组组长单位宁波市相关负责同志调研帮扶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安排,完成乡村振兴、山海协作、食品安全等各项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8. 社发处: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下发项目申报通知, 24小时内紧急启动2个应急攻关项目。积极协调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公司研发诊断试剂与省CDC、浙一医院对接,开展联合应急攻关。参加科技部组织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建设实施方案。做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
9. 成果处:完成支持G60科创中心建设措施各处室征求意见,提请《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规划》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组织2019省奖形审、补正、受理公示工作,完成国家奖提名工作。推动各市科技局书面核实技术交易数据,完成发明专利产业化补报、评价工作。与JKW创新局会商,推动柔电中心做实方案、制订资金管理办法。
10. 合作处:组织开展嘉兴、湖州及嘉善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专项督查调研,完成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工作督查材料报送。起草修改省政府与中科院科技合作续签协议文本。组织筹备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制定2020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参与中俄创新年系列活动方案。筹备中国工程院科技发展战略浙江研究院第一次合作委员会及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起草《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厅机关2020年度出访计划。
11. 人事处:开展厅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草案拟订工作,指导各厅属单位起草细化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组织参加省直单位组织人事工作会议,我厅两项工作书面交流;开展厅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完成厅机关公务员、厅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厅机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通报会。开展春节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工作。
12. 机关党委:积极履行厅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职责,每天采编省科技厅疫情防控工作简报和日报信息汇编,起草《关于充分发挥科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技支撑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等精神的通知》。组织召开厅 “双百”专项行动工作交流会。组织完成2019年度“双建”考评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春节前夕,通过明察暗访、查阅台账、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部分厅属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13. 外专局:深入永康、磐安综合体开展蹲点调研。完成国家级、省级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总结工作。做好“计划”入选专家政策待遇落实工作。开展2020年全省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指导职称改革试点单位开展自主评聘试点工作。通过“引智浙江”公众号发布中英文版致在浙工作外专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受到广泛关注。
14. 基金办:先行启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首批8个课题,建立进展日报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大数据辅助决策系统研发应用情况的专报》获袁省长、成副省长批示。修改完善提升源头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并制订工作清单。做好双百专项服务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对接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重点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