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520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技厅2020年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厅党组(扩大)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2. 按照国务院“守住今冬明春防控关键期,确保疫情不反弹”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两手硬两战赢”相关政策举措的分析评估和深化完善工作。
3. 认真开展2021年科技工作思路调研,召开务虚会作专题研究。做好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4. 配合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浙江有关工作。
5. 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和公共数据建档提质工程。
6. 对照省政府考核绩效目标和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
7. 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完善“2+X+N”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十四五”和中长期2个总规划,以及子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8. 加强与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对接汇报,认真做好部省会商相关工作。推进厅市(金华、舟山)会商工作。
9.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做好最美公务员的推荐和个人事项报告的专项整治工作。
10. 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厅系统处级干部政治画像工作。
11. 做好省政府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颁奖活动筹备工作。召开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试点工作推进会,打造创新创业“绿色通道”。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做好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海外工程师等人才计划的评审工作。
12. 抓紧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任务分工方案》,加快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13.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修改完善《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省政府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加快上海交大海洋应用技术研究院与上海交大浙江研究院的落地工作。
14. 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的沟通对接,加快出台《浙江省生物技术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国家规划布局,推进我省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申报服务等工作。
15. 研究提出明年和“十四五”科技体制改革思路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报请省委、省政府修订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和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激励市县创新发展。
16. 做好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创建工作,会同省财政厅落实好第一批省实验室预算安排。完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评估和认定工作。完成第一、第二批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绩效评价工作,举办综合体建设培训班。
17. 组织论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研究新一轮支持政策。发布G60科创走廊(浙江段)专责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规则,推进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18. 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答辩评审会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度项目总结和2021年度项目指南修改完善工作。
19. 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修改完善《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抓紧印发实施。
20. 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和征求意见工作,报请省“两办”尽快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