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36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技厅2020年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办公室: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舆论、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印发《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厅内任务分解的通知》。会同有关处室做好省委巡视反馈、2019年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厅比学比做工作交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会议的材料准备工作。制订《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责任分工方案》。起草2020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副省长高兴夫重点任务清单和全省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统筹推进省市县一体的“科技大脑”建设,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实施。推进科技保密相关文件制定等工作。
2. 法规处:梳理新冠肺炎应急科技攻关情况,总结提炼特色举措报送省委改革办。起草《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零次跑”政务服务模式的通知》。梳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知识汇编。完善2020年度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征求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对《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建议。起草《关于学习推广新昌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的通知》。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梳理2020年重大决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好省“两会”建议提案预交办相关工作。征集2020年度厅领导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做好2020年度省软科学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3. 规划处:制定抗疫情促发展8条举措、科技支撑“两手硬两战赢”18条政策措施和8张重点服务清单,纳入省委省政府“1+X”政策体系。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急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关于充分发挥院士引领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措施》《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启动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积极对接争取宁波市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向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函报创建方案。召开重点金融机构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请厅务会、党组会审议2020年部门预算。
4. 监督处:起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急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梳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在新冠病毒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防治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第二批重大项目咨询工作”的书面监督。传达科技部关于“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第一线”“五倡导”等通知,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完善《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省科技厅内部审计制度》,起草《省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筹建方案》。
5. 基础处:召开科研平台发挥科技抗疫情稳发展作用视频会议。明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助力抗击疫情的十条举措,指导省级综合体做好服务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完善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通知》,完善《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修改我省与中科院的合作方案和建设方案。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高端科技人才房(文华欣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制定2020年实验室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梳理近期能够作为“多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的优势创新平台和团队、近期能够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的备选实验室等2张清单。会同浙江大学、阿里达摩院等完善省实验室建设方案,做好挂牌准备。公示完成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完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
6. 高新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科技型企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起草《关于在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成立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服务企业抗疫情促发展的通知》,召开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视频会议、服务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做好抗疫情稳企业工作音频电话会议,梳理第一批抗疫情稳发展重点服务清单。起草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完成2019年度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公示和发文程序,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摸底评估报告通过厅务会审议。完成2019年度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认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备案发文工作。
7. 农村处:组织编印《农业生产先进适用应对技术手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急用)》。印发《关于动员科技特派员走进乡村服务基层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的通知》,相关做法获高兴夫、彭佳学两位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印发《2021年农业科技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与26县绿色发展专项科技需求的通知》,启动农产品快速检验检疫等项目的指南编制工作。完善“十四五”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善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和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实施方案。起草《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实施科技进乡村计划的若干意见》。
8. 社发处:完成西湖大学新冠肺炎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召开华海研究项目立项综合论证会,每日跟踪汇总项目进展。完成“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专家组”的名单确定、正式行文及聘书下发等工作。梳理排除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在生物安全领域的漏洞及隐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市推进实施省市联动科研攻关重点项目,形成周报制度。起草我省生物技术发展行动计划。完成2019年美丽浙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自评。
9. 成果处:梳理全省高新区复工复产情况,并专报省“两办”。印发支持G60科创中心建设的措施。推动城西科创大走廊落实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排摸完成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补正、增补情况,制定评审工作规则、方案,组织发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形成区块链技术改进提升“浙江拍”实施方案,研究制订成立“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联盟”相关方案、文件。起草支持柔电中心建设的政策意见,推动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10. 合作处:完善《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方案。起草《浙江省级科技对口帮扶项目管理细则(暂行)》,并公开征求意见。推进与中科院、北大等高校院所的合作,起草省院(校)合作协议并征求意见。完善“中国科学院-浙江省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2019年度进展报告”。印发厅机关公务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厅机关出访团组计划的调整工作。
11. 人事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返岗管理、考核监督、居家观察人员监测、出入公共场所及共同生活人健康情况收集、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密切接触者情况汇总上报、加班统计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一级巡视员人选考察工作。指导厅属单位起草细化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组织召开情况汇报会。做好厅属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印发办理调动通知。办理新选调公务员转任手续。
12. 机关党委:每天采编厅疫情防控工作简报和日报信息汇编。起草《关于成立省科技厅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党员服务先锋队的通知》,协助厅党组组织5支党员服务先锋队重点服务保障我省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起草《关于进一步实施“双百”专项行动深化“三服务”为打赢两战提供科技支撑的通知》,召开厅“三服务”工作推进会。 发文表彰厅系统2019年度“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做好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元旦春节慰问老党员情况统计等工作。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巡视反馈准备工作。
13. 外专局:出台“暖企八条”,全力支持涉外用人单位复工复产,保障外国人才来浙创新创业或返岗复工。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零跑”。上报科技部外专项目计划117项。组织申报“新冠肺炎防控专项”引智项目14项,对专家来浙工作时间、专家资质等放宽要求。修订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意见。会同省人社厅公布职称评审结果文件。
14. 基金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防治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的布局优化、跟踪指导、对接服务、科研成果进展日报和快报等工作。支撑我省率先推出“一图一码一指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大数据辅助决策系统研发应用情况的专报》获等批示。完成2021年度国家基金区创基金(浙江省)和省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做好申报通知起草、申报与评审程序优化、专家信息补充等工作。完善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