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062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的建议
浙科办提〔2020〕164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30号
提案的答复
王建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0号提案《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基础,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为主线,将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2019年全省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779家,8209家企业通过评价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为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注入了新动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是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引进集聚一批带项目、带技术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推动各地市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构建产业发展紧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股权期权激励、项目制奖励、岗位分红等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入高端人才,支持企业以柔性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创新活动。二是会同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服务,重点抓好汇算清缴过程中的答疑解惑,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最大限度做好扶持工作,为企业享受政策提供良好的要素保障环境。三是加强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作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以优化创新体系为基础,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以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为抓手,健全完善激励制度和倒逼机制,培育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二、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提高信用信息深度指数、获得贷款便利度和信贷服务质量。特别是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首次申贷科技型中小企业,压缩信贷审批及放款环节,提高办理时效。二是构建银企续贷沟通工作机制,鼓励银行提前1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不随意压缩存量授信规模或改变存量授信条件。推广年审制、无缝续贷、循环贷款、随借随还、分期偿还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三是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银担合作,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担保产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落实担保费减免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建议各地积极出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基金等激励措施,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体系,给予科技专营机构具有差异化的考核方式,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考核,降低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三、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
一是制订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持续产出创新成果。按照车俊书记突出“六个度”和制定KPI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第三方开展年度评价和期满考核,打造标杆型综合体。二是引导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创新技术转移管理运营机制,建立职务发明披露制度,明确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中介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工作补助,同时严格规范中介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将技术标准工作纳入企业核心战略,围绕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加强技术标准创制,鼓励企业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确保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激励和分红、技术服务和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指导市县政府综合运用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优秀众创空间建设、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和优胜企业等绩效激励因素,落实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三是以“专业化、企业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鼓励和支持各市县、高新区建设一批符合当地产业特色,能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吸纳科技人员创业、降低创业成本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构建新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创新项目和科研成果与企业合作,研发方向围绕重大产业的变革性技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要求,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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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包佳
联系电话:0571-87054023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0年6月1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