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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05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省级重大科技平台布局与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0- 06- 24 11: 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科办建〔2020〕181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17号

建议的答复意见


邵千钧委员:

您与李盛、薛维海等3名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17号提案《关于省级重大科技平台布局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验室是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和我省紧迫需求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解决我省科技创新中基础研究与科研基础薄弱的短板。我厅于今年5月印发了《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和新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基本形成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关于完善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实验室体系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布局。支持之江实验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国家未来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围绕智能感知、智能计算、智能网络和智能系统等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建设国际领先的关键科学装置和科研基础设施,形成一批开放科研平台,集聚全球顶尖的研发团队,产生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科技成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省政府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的相关工作,积极争取人工智能国家实验室,推动“多维超级感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入国家“十四五”大科学装置规划,打造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世界一流创新平台。

(二)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巩固提升、谋划创建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动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省农科院与宁波大学共建“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风险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工业大学“省部共建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自旋电子器件与基础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实验室的创建工作。

(三)加快推进浙江省实验室建设。以培育创建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为目标,面向重大科学问题、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若干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际一流的浙江省实验室,打造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化对接融通的引领阵地和源头支撑。5月15日,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批省实验室建设方案,依托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阿里达摩院、西湖大学等单位分别建设之江实验室(人工智能浙江省实验室)、紫金港实验室(系统医学与精准诊治浙江省实验室)、湖畔实验室(数据科学与应用浙江省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生命科学与生物医学浙江省实验室),并在全省科技奖励大会上挂牌。下一步,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浙江省实验室评价管理办法》,督促首批实验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实验室建设,力争早出成果。二是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谋划第二批省实验室建设。在新材料领域省实验室建设中,充分发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等作用。三是支持吉利集团等优势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谋划建设省实验室,支撑我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深化完善实验室机制创新的建议

(一)建立与原始创新相适应的管理评价模式。一是深化完善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实验室评价机制,采用责任期考核和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实行“代表作”制、“标志性成果”制,探索“里程碑式”考核等多种方式综合评价。二是完善第三方评价,探索国际国内同行专业化评价,强化实验室学术竞争力的国际国内比对,开展实验室任务完成情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引导实验室在发展目标上更加聚焦原始创新。三是深化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评价优秀的省实验室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绩效奖励,建设期满考核不通过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排名在末5%以内的予以摘牌。我厅将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对省级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大幅修订。

(二)建立多元协同的创新机制。省实验室坚持“强核心、多基地、网络化”,探索“一核多点”的深度融合机制,形成以省实验室为融合“一体”、优质高端创新资源为“多点”的“1+N”创新格局,多点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承担相应的科学研究任务,更好地推进产业发展,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圈。同时,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以省实验室为核心主体,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优势力量开展科学研究、集成攻关,采取科研合同制、项目经理制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订单式、揭榜式等多种项目制,形成强核心、多基地、大协作、开放式、网络化的创新大格局,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圈。

(三)建立多方参与的投入机制。按照“分类支持、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大省级财政对实验室体系的投入力度。一是采取省市县联动的方式支持省实验室建设,省财政通过专题研究的方式给予支持。首批省实验室,通过省市县联动支持,其中省财政连续五年每年补助1亿元左右。二是经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后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绩效奖励支持。三是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时优先给予支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委托有条件的实验室承担。四是鼓励各类实验室探索市场化资源投入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实验室建设,通过成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开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建设,形成多元化支持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夏昶祺

联系电话:0571-87054873

传    真:0571-87054873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4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宁波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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