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382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10 16:10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省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两手硬、两战赢”为工作主线,以科技创新三大专班为主要抓手,以“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为主攻方向,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实行超常规举措,取得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的新成效,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了科技力量。1-5月,全省规上工业研发费达625.99亿元,同比增长11.8%;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290.64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比规上工业高3.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6.8%,比固定资产高14.4个百分点;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入库2228家,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5348家。

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我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两大领域再次受到表彰,是全国首个连续2年获两项科技创新督查激励的省份。

一、强化科技党建引领,牢牢把握“两手硬、两战赢”正确方向。一是完善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贯穿管党治党和科技工作始终。上半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其中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15次),第一时间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在全省科技系统的落地落实。二是务实开展科技“三服务”。以“双百”(百名科技厅局长携手百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三服务”,全省科技系统116个服务小组携手163家综合体,解决企业难题530个。厅机关组建5支党员服务先锋队,解决疫情应急攻关困难89个,得到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委、省直机关工委等的肯定和人民日报、新华社、浙江日报等的报道。三是扎实推进“双建”活动。制定年度“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任务清单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推进落实“四责协同”。

二、统筹全省创新资源,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应急科研攻关。一是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成效明显。在全国率先启动疫情应急科研攻关,第一时间成立专家组和工作协调小组,聚焦“疫情预警预测、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综合救治体系、中医药防治、快速检测、有效药物、疫苗研发、医院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及协同运行”八大主攻方向,先后部署实施重大应急专项8个、省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12项,省财政科技资金补助5693万元,引导市县、企业等投入研发经费约10亿元,集聚170余家科研机构、30多家优势企业、1100多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为我省打赢“两战”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疫情预警预测精准智慧,研发的疫情防控智能平台有效支撑我省率先推出“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病毒病原学等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在全球首次利用冷冻电镜技术成功解析新冠病毒细胞表面受体——ACE2的全长结构;综合救治策略成效显著,形成了《新冠肺炎的浙江诊疗经验》。二是科技支撑复工复产有力有效。科学研判疫情对全省高新产业、科技企业、科研单位的影响,在全省率先制定科技稳企促发展的“8+18”条政策意见,梳理了高新技术企业等8张重点服务清单,纳入省委省政府“1+X”政策体系。制定“五减”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近2万家在孵企业减免租金2.63亿元。向科技部报送100家信贷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清单、向省发改委报送185家信贷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清单,争取国家和各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目前全省49家省级以上高新区企业全部开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基本复工。第一时间开展科技特派员“抗疫情·稳生产·保供给”专项行动,编发《农业生产先进适用应对技术手册(新冠疫情期间急用)》等,动员450多名以科技特派员为主的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电话和视频咨询3600多次,帮助对接解决农资需求和农产品销售80多次,服务全省500多个乡镇、3100多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有力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

三、建立三大专班机制,奋力夺取科技创新高分报表。根据省争先创优行动有关要求,在全省科技系统组建了“科技计划实施及政策统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进口替代、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三大专班,明确一个专班由一名厅领导和一个处室牵头、其它相关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和主要职责,聚焦规上工业研发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科技型企业数(双倍增)关键指标,实行综合评价指数“五色图”月公布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如在科技计划实施及政策统筹专班方面,围绕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计划,编制完成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项目指南建议,组织我省高校院所积极申请。开展与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的工作会商,助推全省国企创新发展和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研究编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子规划,协同制定省委全会《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 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深入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企业己达3.8万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920多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1350多亿元。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专班方面,认真开展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课题研究,温州发布了《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规划》,报请省政府审定G60科创走廊(浙江段)联动机制方案。印发《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完善省政府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框架协议,全力支持之江实验室创建智能计算国家实验室。依托阿里巴巴、西湖大学等布局建设4家浙江省实验室,加快打造高能级创新策源地。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北航杭州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与省属科研院所享受同等待遇。印发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建立KPI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新一轮创建。完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月度监测机制,起草高新区整合提升方案。

四、创新科技合作方式,大力集聚优质创新资源。一是抢抓机遇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聚力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突出“双引双育”起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印发推进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若干意见和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海外引才新模式,成功举办“百名外国专家云签约”活动,与38个国家的234名外国专家项目签署合作协议。针对涉外企业及时出台“惠企八条”,通过实行许可“全零跑”不见面办理、开通疫情特色保险、开展线上精准对接、灵活实施人才计划等举措,着力优化人才服务。二是积极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全程参与编制科技部牵头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2020-2035年)》,起草我省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印发《长三角地区创新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成功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共展出一市三省最新科技成果585项),首次联合发布《2020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组织长三角科技成果联合竞价(拍卖)活动(共60项科技成果完成交易,交易额达1.34亿元)。三是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组织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活动,举办了日本、新加坡、芬兰、澳大利亚等专场,起草我省参与中俄创新年系列活动方案。加强与上海交大、北大、中科院、工程院等的科技合作,省政府与上海交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起草省政府与北大、中科院的合作协议,完善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浙江研究院章程等,举办“2020浙企中科行系列活动”。

五、坚持科技惠民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一是加快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推动《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印发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加快构建生命健康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起草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印发《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开展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全过程覆盖。二是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支撑。围绕数字农业和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等领域,积极组织申报“蓝色粮仓”等国家专项项目,主动设计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制定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农业新品种良种良法展示,谋划育种专项年度工作会议、“十三五”绩效考评和“十四五”布局工作。推进科技进乡村,起草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政策意见,谋划建设科技特派员信息化平台。制定26县和乡村振兴考核科技创新指标体系,引导加快发展县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发布《科技厅结对帮扶同盟村五年实施方案》等,落实省政协“三下乡”(武义、三门)活动。三是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湖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组织参加专家咨询会并获好评。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公共安全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技术、装备的攻关和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六、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不断提升科技治理效能。一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全省科技系统270个办事事项整合为58个,提出创新券申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2个智能秒办事项,第一批27个政务服务2.0事项的4个指标均实现100%。梳理我厅对外40项办事事项,推行“零次跑”模式,实现疫情期间科技服务“一次不跑、事事办好”。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年度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工作要点,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推进8方面31条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制定择优委托项目实施细则、省杰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通知等,首次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探索建立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制度。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科技创新指数,印发学习推广新昌县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的通知,引导市县加快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探索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联合基金,首次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申请省基金项目。三是营造鼓励创新浓厚氛围。克服疫情影响,开发省科技奖行业评审系统,制定评审“一流程三规则一方案”配套制度,首次评选浙江科技大奖。四是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完善科研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积极筹建省科技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