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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0-1537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0-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技厅2020年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30 15:36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1. 办公室: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舆论、应急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会同做好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工作座谈会、省基础研究工作座谈会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吉林省——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厅党组(扩大)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以及省高企协会科技服务机构专委会成立大会、绍兴科创大走廊科技金融合作推进会、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七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生物行业决赛等的材料起草和后勤服务工作。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进展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做好“最美科技人”增选及评审工作。统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2. 法规处:做好第三批政务服务2.0事项梳理和上线运行工作。完成提交省委改革委员会议书面审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科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改革思路》,配合科技部调研组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科技体制改革落实总结评估及新一轮改革行动专项调研。印发《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谋划开展省创新型城市(县)建设评估和新一轮创建工作。开展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我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目录关联表》。协助完成副省长高兴夫领办的第44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举办全省科技创新政策巡讲培训班6场、培训2100余人。做好全国人大科技进步法修改座谈会的保障和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网络评审工作。

3. 规划处:完善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会同项目中心和各业务处室做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受理和评审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引力波探测”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完成22项国家项目视频答辩的保障工作。推进部省会商和厅市(金华、舟山、嘉兴)会商工作。完善科技创新月度评价指数方案,召开全省科技创新三季度形势分析工作例会。开展2020年和“十四五”R&D经费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分析。完成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制订《省产业基金(技术类)运作方案》,完成省创新引领基金项目库建设工作。

4. 监督处:完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任务分工方案》《长三角地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等。对第三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入围人选开展科研诚信及公共信用审核。分解审计整改任务,做好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全省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本级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厅属事业单位6名转任或交流任职主要领导的离任审计报告。配合开展“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现场执法检查。开展全省科技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培训。

5. 基础处:推进我省与中科院合作,会同之江实验室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科院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管委会名单、管委会章程和共建方案等。会同完善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建设方案,推进已建省实验室的实质性运行建设,起草浙江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和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评审工作。筹备省级创新载体创新券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开展科研院所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做好实验动物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

6. 高新处:根据10条产业创新链“五色图”,凝练形成233项省内攻关、93项提请国家层面攻关、31项国际合作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组织8个应急攻关项目出池立项论证,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做好高新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和公益项目处室推荐工作。完善《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0-2025年)》,完成第一批高企评审工作,启动第二批的申报评审。完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完成副省长高兴夫领办的第442号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提请厅党组会、厅务会审议《关于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推荐情况。联合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完成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七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5场行业决赛。

7. 农村处:完成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意见的意见征求工作。完善科技特派员政策意见,向科技部报送《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有关情况的汇报》等材料,谋划向发达地区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完成“十三五”育种专项绩效考评工作。做好农业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和省公益项目的立项推荐工作。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科技扶贫工作总结材料并报送科技部。完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会议评审工作。

8. 社发处:完成社发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会议评审和公益项目的处室评审工作。推进第三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建设工作。报请省政府出台《浙江省生物技术发展行动计划》。完成我省p3实验室摸底调查工作,指导启动2家P3实验室建设。完成第三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申报受理工作。协助调查涉嫌违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相关情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进展周报、动态管理等工作。

9. 成果处:做好袁家军书记调研城西科创大走廊和工作座谈会的有关保障、贯彻落实意见起草、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保障等工作,完善《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研究》。将2019年度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区评价结果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订《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办法》。启动建设省科技奖励专家库,做好2020年度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培训和咨询工作。发布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浙江)技术需求榜单并征集解决方案,制订网上技术市场3.0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中国科技成果交易中心(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

10. 合作处:召开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二次工作例会,完成《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内任务分解工作。参加中俄创新年相关活动,配合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三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完成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的评审工作。省政府与中科院签订新一轮省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与北京大学对接签约事宜。推进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2019年度考核工作,筹备长三院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共同举办“2020年吉林省 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做好科技帮扶项目的申报和会议评审工作。

11. 人事处:做好干部出入公共场所及共同生活人健康情况收集、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密切接触者异常情况上报、直系亲属国境外返浙情况请示报告等工作。完成处级干部提任情况备案工作,指导厅属单位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和公开招聘选调等工作。完成厅属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调研报告。做好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的台账汇总整理、材料报送等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督查自查工作。筹备“创新驱动发展专题研讨班”和市县科技局长培训班。做好工资福利审核、老干部日常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12. 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组织厅系统各支部学习袁家军书记在省委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对标‘四个能不能’ 建设‘重要窗口’话担当”大讨论。开展厅“三服务”工作量化评价(目前厅“三服务”活动办结问题1849个、办结率98.8%,其中厅本级“双百”专项行动解决329个,党员服务先锋队解决117个)。完成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起草《省科技厅“四抓四有”打造科技“双建”品牌》,开展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相关视频制作。监督有关处室和项目中心的科研项目评审工作。报送《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自评表》等。

13. 外专局:完成省级人才项目的形式审查、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评审和省海外工程师的材料复核工作。做好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省“****”人才的网络评审工作。完成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评审工作。举办全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人员培训班。统计上报全省高层次人才信息。

14. 基金办:推进省杰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完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设立方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指引》等。做好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召开省基础研究工作座谈会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联席会议。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防治专项的跟踪服务、经费拨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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