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拟建设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省科领〔2021〕1号)和《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社〔2016〕141号),经研究,决定对第四批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拟建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厅反映,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材料。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054105(社发处),0571-87054143(厅机关纪委)
附件:第四批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拟建设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第四批浙江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拟建设名单
序号 | 申报单位 | 建设主题 |
1 | 缙云县 | 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2 | 宁波市江北区 | 科技赋能节能与新能源体系建设 |
3 | 台州市路桥区 | 以减碳低碳技术创新助力产业低碳转型 |
4 | 长兴县 |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创新驱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
5 | 龙游县 | 双碳背景下山区县创新引领生态工业绿色发展 |
6 | 杭州市滨江区 |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
7 | 湖州市吴兴区 | 绿色低碳引领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 |
8 | 温州市瓯海区 | 科教赋能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
9 | 宁海县 | 循环经济创新实践引领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