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1476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重点工作三季度完成情况
序 号 | 重点工作 任务 | 目标任务 | 工作举措 | 完成情况(不超过300字) | 责任 单位 | 存在 问题 | 下一步 打算 |
1 | 大力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谋划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 1.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 2.协助编制《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3.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制定《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 | 1.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政府印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 3.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杭州市编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积极做好向上对接争取。 | 成果处 规划处 | 1.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工作。 2.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相关司局对接争取,进一步指导杭州修改完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 | |
2 | 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联动推进G60(浙江段)、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等科创大走廊建设。 |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加快建设。 2.推动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 1.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先行先试政策。 2.制定《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推动编制《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 4.培育建设台州湾科创走廊。 | 1.印发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年度工作计划。 2.修改完善《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印发实施《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规划》,推动金华市完善《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 4.推动台州市完善《台州湾科创走廊发展规划》。 | 成果处 | 1.重点围绕自创区和自贸区“双区”联动,探索先行先试政策。 2.加快印发《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 3.加快推动金华市完善《浙中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台州市完善《台州湾科创走廊发展规划》。 | |
3 | 提升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创新水平,组建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 1.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 2.建设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2 家。 3.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 4.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20家。 | 1.发挥之江实验室理事会秘书处作用,加强上下协调对接。 2.加强向科技部汇报,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 3.完善甬江、瓯江等实验室建设方案,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要求做好挂牌工作。 4.与省实验室签订5年建设期责任书,加强管理服务。 5.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 1.多次赴科技部、中国工程院等对接,之江实验室正式成为人工智能国家实验室基地,牵头建设智能计算研究院;支持浙江大学优势力量纳入临港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基地。 2.今年1月,科技部批复我省建设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3.今年3月,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建设甬江实验室等浙江省实验室的通知》,正式批准建设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 4.对照年度建设目标,对之江、良渚、西湖、湖畔等4家省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 5.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形式审查和视频答辩工作;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 | 基础处 | 1.支持浙江大学优势力量纳入临港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基地。 2.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 3.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20家。 | |
4 | 深入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开展400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 实施400项“尖峰、尖兵、领雁、领航”重大攻关专项,力争取得100项自主可控进口替代成果。 | 1.梳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 2.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的若干意见》。 3.做好年度“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 1.迭代更新“四张清单”,新形成“倒逼清单”35项(累计95项)、“引领清单”5项(累计40项)、“进口替代清单”90项(累计163项)、“成果转化清单”12项(累计41项)。 2.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省级有关部门、高校院所、市科技局等意见。 3.做好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榜单发布、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开展“悬赏制”、“链主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制”等改革试点工作。 | 规划处 高新处 社发处 农村处 基金办 | 1.深入做好“四张清单”迭代梳理和双月报工作,完善省市联动机制,系统梳理现有的“四张清单”组织实施进展和成效,完善突破成果的报送汇总机制。 2.组织做好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开展立项评审改革试点工作。 | |
5 |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新增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 1.组建10个左右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 2.新增省技术创新中心5家,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 | 1.制定组建创新联合体工作举措,鼓励各地开展试点。 2.制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引,组建首批省技术创新中心。 |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省级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的通知》,发布创新联合体攻关专题12个,计划安排省财政科技经费1.1亿元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活动。 2.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向省政府报送浙江省工业操作系统、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 高新处 | 1.对创新联合体项目组织开展论证工作,对成功揭榜的创新联合体,将其列入省级创新联合体名单,力争今年不少于10家创新联合体列入省级培育名单。 2.重点推动浙江省工业操作系统、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同步推动3-5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完成年度创建5家目标任务。 | |
6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修订《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则。 | 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等修订工作,正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1-9月,全省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3462家,已超额完成年度8000家的目标任务。 | 高新处 | 1.修订《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办法》《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2.组织做好高企专家评审、推荐上报工作,完成全年新增3000家高企的目标任务。 | |
7 | 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 加快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打造线上线下、有形无形、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00亿元。 | 1.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 2.推进“招拍挂股改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做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验收工作。 | 1.截至9月底,全省技术交易额达1157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除境外大厅外,交易大厅、成果大厅、服务大厅、需求大厅、活动大厅基本搭建完成并已上线运行。 3.对技术交易流程进行规范化再造,实现多主体、多环节、交互式的全流程电子化技术交易,可同时支持协议定价、挂牌和竞价(拍卖)三种市场化定价方式。 4.推动与相关单位的多跨协同与数据整合工作,配合相关地市协同推进各模块试点工作。 | 成果处 | 1.继续推进网上技术市场3.0优化升级,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入驻。 2.做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 | |
8 | 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整合设立省科技创新基金并推动市场化运作,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 | 1.深化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促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 2.评选2个以上科技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市、县(市、区),授予“科技创新鼎”。 | 1.制定《关于推进“四位一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2.制定《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 3.完成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创新鼎”评选工作。 | 1.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省级有关部门、高校院所、地市科技局等意见。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的意见》;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授予“科技创新鼎”实施细则》。 3.完成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创新鼎”评选工作,6月4日,省委、省政府发文,首次授予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和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余杭区、温州市瓯海区、德清县、嘉善县、新昌县等9个市、县(区)“科技创新鼎”,并在6月15日的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举行了授鼎仪式。 | 规划处 法规处 | 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 | |
9 | 共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 1.出台实施《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牵头承担不少于20项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联合解决不少于30项我省关键核心技术。 3.指导出台嘉善县长三角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 4.引进区域内1-2家“双一流”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来我省共建创新载体。 | 1.分解落实科技部印发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出台我省专项行动方案。 2.优先支持长三角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3.指导嘉善示范区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工作。 4.与复旦大学签约共建复旦大学嘉善研究院,与中科院上海分院等签署合作协议。 | 1.印发《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我厅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近期重点工作计划。 2.协同推动26个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实施,按计划实施30项省重点研发项目进行长三角联合攻关。 3. 会同沪苏皖科技部门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的通知》,在示范区及马鞍山市开展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指导嘉善县出台《嘉善县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试行)》。 4.浙江与复旦大学省校合作协议通过省校双方审定,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善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签约落地。 | 合作处 | 1.推荐我省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落户长三角。 2.通过“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新立项一批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组建一批省级创新联合体进行长三角协同攻关。 3.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和数据结构,率先实现浙江平台与上海平台全域通用通兑,并积极与江苏、安徽协商,进一步扩大通用通兑范围,提高使用便捷度。 4.推动浙江与复旦大学省校合作签约,推动国家集成电路创新中心浙江分中心揭牌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