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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涉企资金分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25 09:11 浏览次数: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现对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规划处 王键 0571-87054037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陈国正0571-87054143

附件:2021年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公示清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公示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补助类别

补助经费(万元)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2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3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1000

4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6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7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补助

500

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350

9

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400

1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200

11

绍兴蒲惠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300

12

浙江嘉兴数字城市实验室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300

13

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补助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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