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1-00429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1-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08:45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科技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2021年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30日

附件说明: http://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3387/site/picture/-1/210508084553467729.png2021年度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2021年度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要求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1

《关于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暂名)

省科技厅

监督处

1.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公平竞争审查

4.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

6.决策后评估

2021年1月-2021年4月,准备阶段;

2021年5月-2021年8月,起草阶段;

2021年9月-2021年12月完善阶段,并走完法定程序。

2

《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省科技厅

监督处

1.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公平竞争审查

4.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

6.决策后评估

2021年1月-2021年4月,准备阶段;

2021年5月-2021年8月,起草阶段;

2021年9月-2021年12月完善阶段,并走完法定程序。

3

《关于推动创新资源“四位一体”配置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的若干意见》

省科技厅

规划处

1.公众参与

2.专家论证

3.公平竞争审查

4.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

6.决策后评估

2021年1-2月,准备阶段;

3-5月,调研起草阶段;6月-9月,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阶段;

10月-12月,完成专家论证、审查发布等法定程序。

 

打印 关闭